广东一家企业违法生产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被罚63万余元
广州皇壹医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当事人于2019年8月开始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智能无烟艾熏仪(分类编码为20-02)。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智能无烟艾熏仪(豪华版)213台、智能无烟艾熏仪(标准版)142台,没收违法所得8943.67元;
2.并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即罚款633176元。
罚款总金额(万元):63.3176
处罚期:1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