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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4日
被检查企业名称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高俊芳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张晶
生产负责人
刘景晔
质量受权人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吉20110044
《药品GMP证书》编号
JL20180024
生产地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
认证范围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注射剂)
收回证书机关
证书收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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