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按规定验证。工艺验证每个剂型只验证一个品种,没有按每个品种批准的工艺进行验证;且从2013年认证至今未进行再验证。
二、批生产记录不真实。清火栀麦片浸膏(批号180501)每锅投料量与收率均按理论投料和计算,没有按实际投料量进行记录和计算。
三、物料管理帐货不符。清火栀麦片浸膏(批号180502)货位卡入库数量与批生产记录显示数量均为1030kg,实际库存718 kg;清火栀麦片浸膏(批号180503)货位卡入库数量与批生产记录显示数量均为1035kg,实际库存726 kg;复方百部止咳颗粒浸膏(批号180503)货位卡入库数量与批生产记录显示数量均为342kg,实际库存396 kg。
四、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不当。公司目前检验用的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使用计算机化系统处理数据,除了仪器自带的数据记录系统外,均没有加装审计跟踪系统,检查使用日志发现有擅自修改和删除内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