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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5月15日,韶关、河源药监局分别发出通报,结果显示两地再有5家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广东省共有59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通告详情如下:
河源:2家
广东汉康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局报送整改报告。
韶关:3家
翁源县新秀药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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