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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学习信息]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协助开展“合理用药”专栏征稿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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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 发表于 2018-4-19 17: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食药监执函〔201842
关于协助开展“合理用药”专栏征稿工作的函
有关单位:
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yys.sfda.g
ov.cn)的“合理用药”栏目主要面向公众、执业药师宣传常见病、
慢性病的药物治疗知识。为丰富栏目内容,调动广大执业药师参与
的积极性,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请你单位协助我中心开展面向全国
执业药师进行“合理用药”专栏征稿工作(见附件),对执业药师进
行宣传动员,鼓励执业药师积极踊跃投稿。
联系人:李朝辉
电话:010-6800144518201107876
邮箱:[url=]lizhaohui@cqlp.org.cn[/url]
附件:面向全国执业药师开展“合理用药”专栏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18 4 18
(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
面向全国执业药师开展“合理用药”专栏征稿
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yys.sfda.g
ov.cn)的“合理用药”栏目主要面向公众、执业药师宣传常见病、
慢性病的药物治疗知识。为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c
qlp.org/)现面向全国执业药师开展“合理用药”专栏征稿。
广大执业药师请结合在岗位上开展药学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
撰写科普性和专业性兼容、通俗易懂的合理用药稿件,稿件字数控
制在 1000 字以内。欢迎广大执业药师踊跃来稿,一经录用将在全国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合理用药”栏目发表。
投稿要求:
1.要求原创,如非原创请注明。
2.参考文献请引用公开发行书刊文献,并在文末附上引用的参
考文献。来稿应附上作者简介、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3.此栏目为非商业性公益栏目,暂不设稿费。所征稿件一律不退
稿,请自留底稿。
4.稿件发表后,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该执业药师
的继续教育学分栏将录入此篇稿件题目、发表时间。
投稿邮箱:heliyongyao@cql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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