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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 内蒙古药监局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鸿茅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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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度无情 发表于 2018-4-19 21: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告发布日期:2018-04-19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
http://www.nmfda.gov.cn/findPublicInfoById30343.html








13868895693 发表于 2018-4-20 07: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的公告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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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1680 发表于 2018-4-20 08: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国家局亲自检查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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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p0169 发表于 2018-4-20 08: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训“专打出头鸟”,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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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zjm2010 发表于 2018-4-20 09: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药,做良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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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jg 发表于 2018-4-20 09: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出动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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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z_001 发表于 2018-4-20 11: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这次估计是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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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ymqp 发表于 2018-4-22 17: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应对,企业搞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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