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条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 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 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 以确保与订单一致, 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 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 并注明规定的信息。 必要时, 还应当进行清洁, 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 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每次接收均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 (一)交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的名称; (二)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或)代码; (三)接收日期;(四)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 (五)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 (六)接收总量和包装容器数量; (七)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或流水号; (八)有关说明(如包装状况)。
——条款解读 物料接收是物料入厂的第一个环节, 是仓库物料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是防止伪劣物料入库, 保证物料质量的重要环节。
——检查要点 1. 物料代码: 9. 物料接收是否有对物料数量进行验收的规定, 称量前是否对称量器具进行了校验并有记录, 称量过程是否有记录。
——典型缺陷及分析 1.
物料部门无经质量部门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 库房内有超出合格供应商清单之外物料。 2.
来料验收称量的计量器具没有进行定期校验,
且称量前没有用标准砝码进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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