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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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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执剑官 发表于 2019-4-29 16: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药圈看了版主发表的新的《药品管理法草案》和《疫苗管理法》草案,以一个从事药品经营使用多年和执业药师的身份对此发表点看法:
  1亮点是相比旧法,药品上市持有人制度强调了药品注册持有人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对于强调药品持有人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地位得到确定。对于法人主体监管提供明确目标。这是进步!但是,一种药品可以注册最多几个持有人,没有说明,如果是专利产品,该持有人意外不能履行法律责任,那么他的持有人权利如何界定?可以继承或者转让吗?这是新法应该解释的。
  2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配备质量管理负责人,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这里没有明确应该是执业药师或者卫生职称药师。经过这么多年的监管,考核,培训。执业药师队伍得到发展壮大,药学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药品管理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为什么没有在新法中得到确定?医疗单位的执业药师地位也没有确定,对于指导临床应用药品是不是缺失?
  3个人以为疫苗管理法就是画蛇添足,疫苗这么多年一直以药品管理,除了最近出现问题,以前不是很好的起到应该有的作用了吗?是法律本身问题?我看不是!个人曾经在基层从事疫苗接种工作,那个管理相当严格。从疫苗出库,运输到接种完成,整个的管理非常到位。而问题出在生产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什么原因?卫生部应该反省一下吧!把责任推脱给法律建设缺失,是不是很可耻?
  看了之前颁布的那个草案,一直想吐槽,想想自己30大几的人,像个愤青一样,,,,,而这次草案在人大没有通过,有说因为程序问题,我看还是不健全!不足之处请朋友们批评指正!
沝覼 发表于 2019-4-29 16: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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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hz999 发表于 2019-4-29 1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属性是什么都搞不清楚,建议就不要谈相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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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1986 发表于 2019-5-22 07: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ε=(′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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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沉默的执剑官 发表于 2019-5-24 17: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hzhz999 发表于 2019-4-29 18:56
你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属性是什么都搞不清楚,建议就不要谈相关问题了!

不是吹牛,本人虽然年轻但是也是卫生药师,在基层工作几年,这个还是了解的,不然,,,,,你觉得自己很高明吗?对主题有建议,反对都可以,说这个有意义?在药圈混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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