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条
每一包装操作场所或包装生产线, 应当有标识标明包装中的产品名称、 规格、批号和批量的生产状态。
——条款解读 每一包装操作场所和每一包装生产线包括内包装生产线、 外包装生产线、手工包装生产线, 为避免混淆和差错, 均应有生产状态标识, 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和批量等信息。
——检查要点 1.现场检查每一包装生产线或每一包装场所是否有生产状态标识; 2.包装生产状态标识是否包括: 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和理论产量等信息。 ——典型缺陷及分析 典型缺陷: 生产状态标识信息内容不全, 没有标明“理论产量”。 缺陷分析:
生产状态标识标明理论产量,
可以提醒操作人员预期的产品数量,
也是避免混淆和差错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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