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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蒜配辣椒

[新版GSP交流] 新的药品管理法生效后,随货同行单是否需要增加“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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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雨 发表于 2019-12-5 08: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昨天领导刚开会特意说了关于要不要在随货同行单添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一项的事情,,,,我觉得我们领导说的很对,新法说的很清楚,是要求销售记录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而GSP 说的很清楚销售记录和随货同行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所以那些说随货同行单不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就拒收的质量管理们,在回头把法规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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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兔子 发表于 2019-12-5 10: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是增加一点人力的问题,第一,新法里没有明确规定,下游客户就叫嚣威胁有点太无理取闹了吧;第二,法规出台后,你就马上发通知让改,你当软件公司是自己家开的呢,想改就马上给你改,需要时间呀,不给缓冲时间吗;第三,不是非要把模板单独邮寄吧,要是有其他资料也就罢了,单独邮寄,费用你出呀,综上,愤愤的说一句:质管何苦为难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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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蒜配辣椒 发表于 2019-12-5 15: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月的兔子 发表于 2019-12-5 10:13
真不是增加一点人力的问题,第一,新法里没有明确规定,下游客户就叫嚣威胁有点太无理取闹了吧;第二,法规 ...

随货同行单模板其实可以与实货一起送,做好登记就行,邮寄显得浪费资源,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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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r1 发表于 2019-12-6 08: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就加,最好加了吧,反正跑不掉,不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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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极性 +3 收起 理由
渔者如意 + 3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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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 发表于 2019-12-6 1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进质管员一枚,来跟各位大神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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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bao1116 发表于 2019-12-6 17: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知道如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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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xfyh 发表于 2019-12-7 17: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问题都一样    我们是经营企业   给上游出了要体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说明   有的上游也给出了现在不添加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回复    拒收我们还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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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andli 发表于 2019-12-8 08: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274426989 发表于 2019-12-4 10:22
咱们就看看发拒收通知的九州通自己的单子加项加在了哪,不要笑啊

没有理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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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工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是农民工 发表于 2019-12-8 17: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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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r1 发表于 2019-12-9 09: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友的已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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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子妖腰 发表于 2019-12-9 09: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274426989 发表于 2019-12-4 10:22
咱们就看看发拒收通知的九州通自己的单子加项加在了哪,不要笑啊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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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兔子 发表于 2019-12-9 09: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蒜配辣椒 发表于 2019-12-5 15:10
随货同行单模板其实可以与实货一起送,做好登记就行,邮寄显得浪费资源,也没必要。

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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