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发表在The American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and Pathology杂志上的一个案例:一名59岁的屠夫,同时患有抑郁症、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他因“症状性心动过缓”植入VVI单腔起搏器。然而术后胸闷、乏力等症状无明显缓解。于是他尝试服用大剂量抗抑郁药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果没有成功。第二次自杀时,患者在服用大剂量抗抑郁药后,将屠宰枪对准自己的胸部开了一枪,意图损毁体内的起搏器。
案例二
2014年发表在Journal of Cardiovascular Electrophysiology上的一个案例:70岁男性,2000年因慢快综合征植入双腔起搏器,患者20岁时就诊断双相情感障碍,已自杀未遂2次,第3次自杀时他选择将整个起搏系统(包括起搏器和起搏导线)从体内拔除(见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