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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分类] 用药安全无小事,药师审核出的一些问题处方及孕妇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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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zadidas2016 发表于 2020-6-6 19: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tyzadidas2016 发表于 2020-6-7 10: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生命的蛋 发表于 2020-6-7 10:04
其它的都是临床诊断不符,按不合格处方处理


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点评要点】
慢性病、老年病:一般指需要长期或较长时间服药,期间不需要检测检查,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特殊情况如:行动不便患者、肿瘤患者的辅助用药,外地患者当地无此药等,一般以不超过30日用药为限;
原则:必须充分评估病情稳定性及所用药品的适宜性,抗菌药物(抗结核药除外)及特殊管理药品不宜延长处方量。

【点评细则】
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点评要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经考核合格并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癌痛患者确需使用吗啡制剂时,可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其吗啡制剂的使用剂量。

【点评细则】
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点评要点】
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及权限,未履行规定程序,存在越权使用抗菌药物情况。
*参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8号文件)

【点评细则】
15.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点评要点】
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
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
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五、判断为不适宜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点评细则】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适应证是指药物根据其用途,采用准确的表述方式,明确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缓解或者辅助治疗某种疾病或者症状。在制定治疗方案和开具处方时,药物的适应证应与患者病理、病因、病情、临床诊断相符合;
处方开具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作用与用途】与临床诊断或病情不符。

【点评细则】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选用的药品不适宜”是指患者有使用某类药物的指征,但选用的药物相对于老年、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以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某些患者,存有潜在的不良反应或安全隐患等情况;
处方开具药品是特殊人群如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禁忌使用的;
老年患者(代谢功能减退的)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药品选择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
患者有药物过敏史;
患者有药物禁忌的疾病史;
处方药品与患者疾病轻重程度不符;
药品浓度和溶媒选择不适宜;
手术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品种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不符。

【点评细则】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药品剂型不适宜:
鼻炎用喷鼻剂开成哮喘用粉吸入剂;
妇科用栓剂开成皮肤用软膏剂;
滴眼剂开成滴耳剂;
鼻饲患者开缓控释制剂。
给药途径不适宜:
只能静脉注射的药物开成肌内注射;
外用药品用法写为口服;
肌内注射药品开成静脉注射;
注射药物作为外用冲洗药,但给药途径写注射。

【点评细则】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点评要点】
“无正当理由”可理解为缺乏最新的治疗指南推荐、缺乏相应的药物治疗学基础及循证医学证据等情况;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点评细则】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处方开具药品的用法、用量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不符:
疗程过长或过短;
给药次数过多或过少;
用药剂量过大或不足;
不同适应证用法用量不适宜;
手术预防用药时机不适宜;
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用量而未调整用量的。

【点评细则】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产生拮抗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如散瞳药与治青光眼药;
联用后加重药物不良反应的;
联用后减弱药物治疗作用的;
不需联合用药而采用联合用药的情况。
*一般而言,联合用药是指同时或一定时间内先后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

【点评细则】
7.重复给药的;
【点评要点】
重复用药的常见情况有:
同一种药物重复使用,如:成分相同但商品名或剂型不同的药物合用,单一成分及其含有该成分的复方制剂合用;
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重复使用,如非甾体抗炎药的联合使用;
同类药物,相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合用。

【点评细则】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点评要点】
配伍禁忌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使用时发生的可见或不可见的物理或化学变化,如出现沉淀或变色,导致药物疗效降低;
不良相互作用是借助于机体的因素,包括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相关的酶、转运蛋白,以及受体等因素,导致的药效减弱或毒副作用增强,常以药物不良反应的形式表现出来。常见情况有:
药物配伍使用时,能发生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等理化反应的;
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
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减弱或药品的稳定性降低。

【点评细则】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点评要点】
上述点评细则以外的其它不适宜用药情况。

六、判断为超常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点评细则】  
1.无适应证用药;
【点评要点】
无适应证用药,即无用药指征而开具处方使用药物的现象,其实质是“滥用药物”;
患者疾病无用药需求。

【点评细则】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点评要点】
“无正当理由”可理解为缺乏最新的治疗指南推荐、缺乏相应的药物治疗学基础及循证医学证据等情况;
处方用药应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高价药品”是使用药品的价格相对基本医疗用药而言价格昂贵的药品,特别是药物经济学评价中效益/风险比值差的药品;
其它处方药品品种多、数量大情况;
人情方和严重用药不当。

【点评细则】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点评要点】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无正当理由”可理解为缺乏最新的治疗指南推荐、缺乏相应的药物治疗学基础及循证医学证据等情况;
超说明书用药是临床用药的现实情况,应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履行管理程序。

【点评细则】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点评要点】
“无正当理由”可理解为缺乏最新的治疗指南推荐、缺乏相应的药物治疗学基础及循证医学证据等情况;
同一处方开具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如非甾体抗炎,同类抗菌药物等;
不同就诊科室为同一患者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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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脚蜥 发表于 2020-6-6 21: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让人莫名其妙,什么医生这样开处方?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找人故意弄的吧!也不是专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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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的蛋 发表于 2020-6-7 10: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张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医院和药店不可能给你那零的,一般都是按整合销售的,按照你的用法用量,七天到10天为一个治疗疗程,用量也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定,比如肝肾功能是否正常,不是单单按说明书上的剂量下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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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的蛋 发表于 2020-6-7 10: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它的都是临床诊断不符,按不合格处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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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yzadidas2016 发表于 2020-6-7 10: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生命的蛋 发表于 2020-6-7 10:03
那张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医院和药店不可能给你那零的,一般都是按整合销售的,按照你的用法用量,七天到10天 ...

第一: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的,并不是所有地方都不拆零的。


第二: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是一定要规范用药,否则容易治疗失败的。如果有肝肾功能不全,处方是要备注说明的。况且铋制剂肾功能不全是慎用的,如果是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是禁用的。

第三:这个并不是说只按说明书来用,如果按说明书来用的话,阿莫西林每天是3次,每次是1至2粒的。而不是一天2次,一次4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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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的蛋 发表于 2020-6-7 1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tyzadidas2016 发表于 2020-6-7 10:28
第一: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的,并不是所有地方都不拆零的。

总结的很全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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