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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经验]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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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qiduowang 发表于 2021-8-12 14: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药企多医药并购网也发布了一些连锁药店带电商资质转让的信息,小编通过客户咨询也了解到,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中国互联网药品交易发展迅速。在中国,网上售药必须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所以今天小编也整理了一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申请的条件,分享给大家一起学习。

凡是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当是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符合自建网站审批管理规定。

取得在网上售药资质的企业,都应该在自己网站的醒目位置上标注资格证书编号,供消费者查询核实。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

(二)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的网站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

(三)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四)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档案室;

(五)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系统(简称网上商城);

(六)对上网交易的品种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七)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

(八)具有两名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九)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应当配备拥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至少1名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整理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申请的条件,药企多医药并购网可以帮助医药企业针对医药市场变化与需求,为业内需要进行投资或转让的客户提供免费信息发布的平台,和对有并购或转让意向的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医药行业提供平台和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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