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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的同一法人的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 连锁总部和门店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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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虫 发表于 2021-9-7 08: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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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委托配送的同一法人的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   
想知道连锁总部和门店体系文件的发放、总部和门店业务流程的制定、连锁总部和批发系统模块的对接、日常单据的流转应该怎么制定才合规? 可以在连锁总部体系文件中定义门店收货、验收、养护等环节的操作,然后只下发和门店有关的部分体系文件,不单独给门店弄体系文件可以不?哪位老师有类似情况的麻烦回复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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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委托配送,意味着连锁没有仓库了,那么连锁总部需要的货品从进货到货到出货配送均由批发企业负责,所以批发企业制定文件体系要体现出批发与连锁的对接部分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规定既要符合连锁方面提出的要求,又要符合己方企业和GSP的规定。连锁企业没有了仓库,相关人员岗位也要剔除一些,制度上无关的也要删除,部分有变化的也需要改动,只规定连锁总部需要做的符合GSP要求的规定,注意不能直接在自己企业里规定批发 ...
西-5 发表于 2021-9-7 08: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委托配送,意味着连锁没有仓库了,那么连锁总部需要的货品从进货到货到出货配送均由批发企业负责,所以批发企业制定文件体系要体现出批发与连锁的对接部分的制度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规定既要符合连锁方面提出的要求,又要符合己方企业和GSP的规定。连锁企业没有了仓库,相关人员岗位也要剔除一些,制度上无关的也要删除,部分有变化的也需要改动,只规定连锁总部需要做的符合GSP要求的规定,注意不能直接在自己企业里规定批发企业岗位人员要怎么做怎么做写在自己公司制度里(因为不是同个公司,质量体系也是独立的,你不能用你公司的制度来要求不是你公司的人员要怎么做对不对?) 另外门店的制度由总部制定一套,每个店发放,要规定好,门店与总部、门店与批发之间涉及到的收货与退货等等一系列三者之间的关系,流程与漏洞协调好怎么处理,不然容易出事故。还有委托运输协议签订的内容很多,约束关系,监督关系,配送关系等尤其所涉及到的质量方面的保障与两企业之间合作与解除合作的关系规定清楚些。太多了大体思路先写这些,细节会比较多没办法说清楚,如果没有理解透,批发,总部,门店三者关系必然有问题,检查严格的地方飞检一定会被查处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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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 发表于 2021-9-12 16: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连锁企业可以委托储存配送,企业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质量机构要两套人马(部分人员可共用),仓库共享, 药品批发企业与连锁企业总部的人员、制度、职责等必须是单独的。办公场地相对独立,批发企业不能直接对连锁门店配送。连锁门店只能从连锁总部采购。
一、药品委托储存、运输:是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合同约定形式,委托指定的药品批发企业代为储存、运输(特殊药品除外)部分(仅限冷藏冷冻药品)或全部药品至所属连锁门店的经营模式。在储存、运输委托过程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总部的名义向受托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并以总部的名义向所属门店配送药品。受托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对委托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进行“送货”,但与连锁门店不具有直接的药品购销和结算关系, 连锁门店药品配送必须向连锁总部提出计划, 总部统一向药品批发企业(受托方)企业采购, 并由连锁企业与药品批发企业(受托方)结算、打款,由药品批发企业(受托方)与连锁企业开具税务票据。
二、药品委托存储运输双方具备条件
     连锁企业需要委托储存的,应当将其经营范围内的全部药品或部分药品(仅限冷藏冷冻药品)委托给一家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或委托给一家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药品批发企业。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的计算机系统要对接,能够实现数据实时查询。委托企业应定期对被委托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同时连锁企业委托前后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开展委托储存业务前,连锁企业应当对拟委托储存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的采购(部分)、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运输、配送条件及质量保障能力等进行审查,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以及相关权利与义务。
  (二)受托储存的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范围应当与连锁企业的药品经营范围相适应(大于或等于)。
  (三)委托储存的连锁企业应当及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仓库地址变更(部分委托储存配送的除外)。
  (四)药品储存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质量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由委托、被委托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药品储存业务全部由被委托方开展的连锁企业,不得另行开展药品储存配送业务。
采用委托的连锁企业门店,应当认真履行收货、验收职责,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将结果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反馈至总部。
 连锁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建立符合药品经营和质量、追溯要求的、覆盖连锁企业总部以及连锁门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确保药品经营全过程可追溯,计算机管理系统应与批发企业数据接口。
连锁企业总部、连锁门店之间应当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并有确保数据安全的设备设施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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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聪明虫 发表于 2021-9-25 16: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5 发表于 2021-9-8 17:35
既然是委托配送,意味着连锁没有仓库了,那么连锁总部需要的货品从进货到货到出货配送均由批发企业负责,所 ...

谢谢 非常有用  我还想知道  体系文件可不可以只做一份  然后只给门店发放涉及门店的部分    比如收货验收环节的制度和规程在分发部门就注明门店管理部及各门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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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pengx@qq.com 发表于 2021-10-8 11: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仲景的制度适合你,他们就是一个医药物流公司,一个连锁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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