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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 大家来谈谈药品“警示语”或“忠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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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板凳的人 发表于 2013-1-15 16: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我收集的资料:
1.根据“关于印发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市[1999]454号:  
       第七条 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如下: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 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人在医药企业工作,发现很少厂家在药品纸箱包装上印有相关警示语或忠告语,不过也有OTC药品印在纸箱外面的。可能与这法规年代久远了的关系。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中规定“用于运输、储藏的包装的标签,至少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注明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者其他标记等必要内容。”可见没有要求规定。

2.“关于印发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202号 :
  “警示语”
  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还可以包括药品禁忌、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提示用药人群特别注意的事项。
有该方面内容的,应当在说明书标题下以醒目的黑体字注明。无该方面内容的,不列该项。

附图说明比较实际点
QQ截图未命名1.png
至于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就不附图了,法规和生化说明书大致相同:
  “警示语”
  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安全性问题的警告,还可以包括药品禁忌、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提示用药人群特别注意的事项。
  含有化学药品(维生素类除外)的中药复方制剂,应注明本品含X X(化学药品通用名称)。
  有该方面内容的,应当在说明书标题下以醒目的黑体字注明。无该方面内容的,可不列此项。

3.《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
  第八条 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上面是广告法规的内容。

以上是总结出来的,可能不太准确,希望大家可以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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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di 发表于 2013-1-15 16: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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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sas 发表于 2013-1-15 16: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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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 发表于 2013-1-15 19: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在哪里这点知识都必须懂,除非不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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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转 发表于 2013-1-15 19: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很少了解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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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蓝 发表于 2013-1-15 22: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基本上都是印在说明书上得。。。条款里写的是或。不是和那就说明只印在说明书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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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n23 发表于 2013-1-17 23: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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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9553122 发表于 2013-1-21 23: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知识都必须懂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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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托普利l 发表于 2013-5-29 15: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主题很偏,但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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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gb 发表于 2013-5-29 16: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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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3453634 发表于 2013-7-8 11: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好的总结 不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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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lz478 发表于 2014-7-18 11: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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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k005588 发表于 2014-8-2 12: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点常识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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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妹虫 发表于 2014-8-7 17: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今天正巧有客户问这个问题,可以好好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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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由申田 发表于 2015-2-26 13: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化学药品非处方药禁忌事项不需要列在警示语位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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