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圈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

查看: 4801|回复: 3

[工作资料] 急求仓库原辅料各包材等取样规程(取样原则)的资料

[复制链接]
叶凡 发表于 2014-9-23 21: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积极性
因为企业要过认证,想重新制定取样管理规程文件,现在寻找一些有关于仓库原辅料各包材等取样规程(取样原则)的资料,望大哥大姐们不吝啬分享一下,谢谢。

cpd2233 发表于 2014-9-24 19: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1.

目的:

建立原药材取样标准工作程序。

  

2.

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

年修订)







3.

范围:

原药材。

  

4.

职责人:

仓库保管员,质管部取样员。



5.

内容



  

5.1  

取样前准备

  

5.2



取样原则:

  

5.3.1



取样员收到仓库保管员的请验单后,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

取样量。

  

5.3.2

  

取样件数按照批件取样。贵重药材,逐件取样;

n



5

,逐件取样;

n



100



取样

5

件;

100



n



1000

,按

5

%取样;

n



1000

,超过部分按

1

%取样。

n

为药材总包

件数。

  

5.3.3  



包件少的取样量一般药材取一次全检量的

3



5

倍,

(包件多的,每一包的

取样量按以下规定,

一般药材

100



500g



粉末药材

25g,

贵重药材

5



10g



贵重药材取

2



3

倍。

  

5.4



取样器具的准备

  

5.4.1  

准备洁净的取样器、

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

(手套、

样品盒、

剪刀、

刀子、

纸、笔、取样证等)


5.4.2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勺、铲、镊子、铗子等;液体样品,用玻璃采

样管、玻璃油提。

  

5.4.3

  

样品盛装容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盖玻璃瓶;液体,具盖

玻璃瓶、塑料瓶。

  

5.5  

取样前初检

  

5.5.1



核对采购单位,应与批准定点采购单位一致。


5.5.2



核对状态标记,应为黄色待验区。

  

5.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

楚、完整。

  

5.5.4



核对外包装完整性,应无破损,无污染,密闭、无启动痕迹。

  

5.5.5

  

外包装如有破损,受潮或不是原包装的,应向请验单位询问清楚,经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另行放置检查和处理。

  

检查饮片及净药材包装情况,应有生产厂检验印记、应为双层包装、外包装要注明生

产厂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出厂日期。

  

5.6



取样方法

  

5.6.1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数。

  

5.6.2

  

取样时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5.6.3



粉未状或

1cm

以下的固体药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

3

个取样点)

,样品放在容器内,封口。

  

5.6.4



体积大的固体药材,用镊子、铗子或铲子在包件不同部位抽取样品,放在容

器内,封口。

  

5.5



液体物料先混匀后,用取样器在液体上、中、下位置分别抽取。放在容器内,

封口。

  

5.7  

不同品种、规格的药材或粉末不能同时用同一取样器取样。



5.8

  

取样环境与所取药材生产投料区域洁净级别一致。



5.9

  

取样结束后

   

5.10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均加贴取样证,取样证内容为品名、规格、批号、进

厂编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取样数量;填写取样记录,并由库房管理员复核。

  

5.11



将取样样品交给质管部

QC

主管。

  

5.12  

将取样器具经清洗干燥后贮存,需灭菌的器具经灭菌后贮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易水寒谭贵 发表于 2014-12-8 12: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标2828抽样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iona李 发表于 2014-12-15 17: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免责申明|删帖申请|药圈 ( 京ICP备18001302号 )

GMT+8, 2024-5-2 04: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