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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学习资料] 关于2015年度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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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飞翔 发表于 2014-12-25 08: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
遵循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的精神,北京药师协会负责北京地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北京市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北京地区工作的执(从)业药师。
二、继续教育形式及时间

采取网授、面授两种培训方式,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1、网授

时间:2015年3月1日零时-2015年12月31日零时。

网络学习课件将分批开通,请学员注意网上所选课程开通时段。

每个课件后均有考核试题,学员应在网授时间段内在线答题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特别提示:参加网络学习的学员,尽量避免在网络培训结束前的最后一个月学习,以防因学员过于集中,影响您顺利完成学习。

2、面授

时间:2015年4月11日-4月25日期间每周六、日,9:00-16:00。

面授学员每次必须选择全天课程,凭听课证或会员卡在指定的培训地点连续听完上、下午的课程后方可授3学分。

面授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路148号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院内礼堂详细地图与乘车路线示意图

三、继续教育学分

请学员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保证所选课程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不得少于18学分。

特别提示: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参加*79号《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情况介绍》及*80号《北京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的讲解》的课程学习(提供3学分,不计在每年15学分内)。

自修学分取得方式

为满足部分学员的自修需求,今年继续免费提供自修读本并附自修试题。

网授学员必须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3学分。

面授学员在授课地点领取自修读本,登分时递交自修试题页,成绩合格记入自修3学分。面授学员也可在网上收看并在网上答题提交合格后,记入自修3学分。

四、报名及交费

报名办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学员可以自行选择。

现场报名及交费时间:2015年1月12日—1月18日(含周六、日),9:00-16:00。

网络报名及交费时间:2015年1月12日—6月30日。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学员,须首先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个人管理中心报课成功。报名时请携带听课证或会员卡及培训费到现场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特别提示:◆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若继续教育系统中已有您个人信息,请您登录网络报名。若继续教育系统中没有您个人信息,需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费到现场录入个人信息、报名、制作听课证及交费。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大厅(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附近公交站牌

2、网络报名

请学员登录www.blpa.com.cn,按网络提示报名。如果按网上提示无法进入者,请拨打网络技术服务电话58690894。

3、汇款交费

采用邮局汇款、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继续教育系统在线支付和现场交费五种方式,请学员自行选择。
特别提示:◆请您不要在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汇款。

◆选择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您的姓名、执(从)业药师资格证编号及手机号,并与邮局或银行确认已输入。

3.1、邮局普通汇款(协会首推的个人汇款方式):

收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303室(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收款单位:北京药师协会
邮政编码:100020
3.2、银行汇款(协会推荐工行、建行、农行汇款、网银汇款):

开户名称:北京药师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关东店支行
开户帐号:01090301600120105188606
特别提示:选择网银汇款的学员,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执(从)业药师姓名及资格证编号并确认已输入。
3.3、继续教育系统在线支付培训费
学员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个人管理中心上完成报名后,下方有“在线缴纳培训费”按钮,学员可点击进入,然后在网页左侧会显示学员的缴费信息,选择银行进入个人网银页面。网银缴纳培训费的手续费为1%。
    学员在汇款时,汇款人栏请填写学员的名字(与执业药师个人信息的名字一致),附加信息及用途中请填写学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资格证书号码。

特别提示:若单位统一汇款,请将单位名称、学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发送至协会邮箱blpa@vip.sina.com或传真至北京药师协会,传真电话:65068628。

4、现场交费

交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大厅(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特别提示:报名缴费成功后,需要发票的学员,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逾期恕不办理。

五、收费标准

1、网络培训:
每人260元(12学分继续教育基础培训费),如需再增选培训内容,网络教学按每课1.5学分,收费10元计算。
2、面授培训:
每人360元(含资料费、12学分继续教育基础培训费、午餐等),如需再增选培训内容,面授教学按每天3学分、收费45元计算。
3、补报2015年度以前课程培训:
若学员补报2015年度以前课程培训,必须按每年度10门网络课程(15学分)补报,每个补报年度收费280元。
六、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培训结束后,请携带听课证或会员卡在每周四9:00-16:00到北京药师协会办理学分登记。
特别提示: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时,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的人员,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即不再需要到药师协会登记学分)。只需携带北京药师协会核发的会员卡或听课证直接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即可。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瀚海文化大厦3层303室(北京医药集团大楼内)
邮政编码:100020
咨询电话:58690894  58697492   64179253  4006606022
缴费电话:65068628
传真电话:65068628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58690894  58697492
协会网址:www.blpa.com.cn
协会邮箱:blpa@vip.sina.com
北京药师协会
2014年12月12日
hel245 发表于 2014-12-25 09: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考过的是不是没办法参加这个继续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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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zjm2010 发表于 2014-12-25 09: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比较快,不知道福建2015年是什么时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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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如风飞翔 发表于 2014-12-25 09: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提示:◆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若继续教育系统中已有您个人信息,请您登录网络报名。若继续教育系统中没有您个人信息,需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费到现场录入个人信息、报名、制作听课证及交费。
这应该就是说2014年通过的考生吧,北京发证是不是会比其他地方早些,江西一般是5月份发证,7月份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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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b 发表于 2014-12-25 09: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银缴纳培训费的手续费为1%。这个有点不人性化吧,现在都流行网上缴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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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药王孙思邈 发表于 2015-5-7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年也得参加继续教育 谢谢楼主分享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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