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制定执业药师法 卫计委已初步形成立法框架
【我要纠错】 【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03-03 15:02:19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系列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初步形成立法框架。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谢子龙等31位代表提出制定执业药师法的议案。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严格药品使用监管,完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发挥执业药师用药指导作用,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药品安全问题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和切实规范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明确其法律责任是非常必要的。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法规规章,执业药师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2013年,国务院已将制定药师法列入立法计划,并责成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起草。对于执业药师领域存在的许多现实问题,包括近期各地相继出现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舞弊现象,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就执业药师的管理体制、准入制度、司药机构中的药师配备等内容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执业药师制度的管理经验,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师法立法进程,争取尽早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责任编辑:孙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