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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灌水] 山东省第一个发证的是济南市,第二个是哪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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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住时间_别再任 发表于 2015-4-22 16: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会是第二个吗?
mr防火强 发表于 2015-4-22 16: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发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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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kejia 发表于 2015-4-22 16: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发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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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马泰 发表于 2015-4-22 16: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猜中有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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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001min 发表于 2015-4-22 17: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开始发证4月22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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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良钦 发表于 2015-4-22 17: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领取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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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济南市食品药品行业教育中心(济南市和平路6号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3号楼)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4月22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67888763。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有免试科目的考生需另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聘书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http://www.jnrsks.gov.cn/Contents/ArticleShow.asp?ArticleID=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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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发表于 2015-4-22 17: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打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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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557212 发表于 2015-4-22 17: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啊 希望是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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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看住时间_别再任 发表于 2015-4-23 08: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你也是济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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