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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有问必答] 首营品种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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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q_2007 发表于 2016-1-18 19: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从A供应商首次购进六味地黄丸建立了首营品种审批表,现在不与A供应商合作,改与B供应商合作,采购同批准文号的六味地黄丸,还需要再建立首营品种审批表吗?
2.改与B供应商合作的同时,同批准文号的六味地黄丸批件满五年换再注册批件,是否需要重新建立首营品种审批表?
3.如不需要重新做首营品种审批表,把B供应商提供的最新再注册批件放入以A供应商做首营品种的资料中是否可行?仍是以A供应商为首营时的首营品种审批表是否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审批?

谢谢大家了,这块了解的不是太透彻
nipao 发表于 2016-1-19 12: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1、需要,  2、需要  3、药品质量档案可以只准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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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之光1022 发表于 2016-1-18 23: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再做首营审批   你要明白什么事首营品种   首次采购的品种      同规格同厂家的  就不用再做首营审批了    再注册批件  加进去原来的药品质量档案室可以的   如果是不用规格的同个厂家的品种  也有可能是同批准文号  这样就要做首营审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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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nge 发表于 2016-1-19 15: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需再做首营品种审核登记表了,药品注册证过期应从供应商处索要新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放入原商品资料档案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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