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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背物流规律。分销本应是常态,这样做降低效率增加成本,极大地增加工作量。 二、不合国情。中国地大物博,各省市的相对偏远地区,具体厂家的药品销量很多只有几十盒(不到一箱),送货左右为难。走物流成本贵不说,极不方便。 三、部分产品不适合两票制。例如冷链,想像一下从广东韶关直发黑龙江绥化,天气时间都难以控制。两票制将冷链置于比山东疫苗事件更大的风险中。又例如二类精神药品,原来大部分企业采取发到省级公司,再一级分销的模式。一级分销模式便于管理,两票制多开户增加风险。 如果为了遏制“过票”,实际“三票制”即可,即生产企业发货给招标销售所在省公司,承诺直销或只一级分销,各省的批发企业承诺只从生产企业进货或从备案的一级分销公司进货,各部门要求一级批差价(假设不超过10%),超过严查,有过票即罚款。这种方法可降低多少倍工作量! 现在这样做,只是指责医药流通,掩盖医改不力医院动不了的事实,以一个更大的错误掩盖以前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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