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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工作信息] 这52个辅助用药,处方需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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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nk 发表于 2017-2-6 16: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UG 于 2017-9-16 19:25 编辑

日前,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推荐目录公布,专家签字确认了临床诊断用药的52个辅助用营养药物

继云南“废除”辅助用药后(云南“废除”辅助用药目录,管控权下放至医院),这一领域的药物命运广泛牵动市场的神经。

日前,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推荐目录公布,专家签字确认了临床诊断用药的52个辅助用营养药物。

事实上,几乎就在同时,2017年1月12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7]4号),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药价、药品采购金额、临床用药情况等制定本医院的重点监控目录,并且实行超常使用预警制度。

这不是辅助用药遭遇的第一次滑铁卢。

实际上,2016年10月19日,CFDA总局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化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下称《附录》),其中生化药品主要包括:蛋白质、多肽、氨基酸及其衍生物、多糖、核苷酸及其衍生物、脂、酶及辅酶等。

从目前的使用量来看,医院销售额较大的生化药品有胸腺五肽、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胸腺肽、脑苷肌肽和复合辅酶等,主要起到保护神经和增强免疫力等作用。此类产品成分结构不明确,疗效不明确,临床使用量大被定义为“辅助用药”。医保对此类药物的使用监管严厉,今年出台了许多政策也加强了对此类药的监管力度。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明确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而在更早的2015年,国家卫计委就公布了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要求建立对辅助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建立健全的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

紧接着湖北、云南、安徽、河北、辽宁、山东、山西、江西等省份明确提出严控辅助用药,云南和安徽及时响应公布了重点监控名单。

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用药—辅助用药)
辅助用药1.webp.jpg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口腔专业—营养用药)
辅助用药2.webp.jpg

福建省立医院(心血管—营养用药)
辅助用药3.web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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