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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医改丨北京医药分开将实施 大医院的药品在社区也能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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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nk 发表于 2017-4-10 09: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8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4月6日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西城、朝阳、海淀等中心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完成选药、选配送商等准备工作,CIO合规保证组织。

本次医改将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目录将实现统一,均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完成。这意味着,居民在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此前因政策限制,部分药品不能进入社区医疗机构销售,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阳光采购后就能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开药了。高血压患者常用的络活喜和立普妥,阳光采购后也都降价了,再刨去以前在大医院开药15%的药品加成,两种药每天费用降4块3毛7,每个月能省131块钱。

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社区与大医院的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市卫生计生委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就医。

目前北京市中心城区,如朝阳区、海淀区、西城区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完成了选药、选配送商及签订责任书等工作,确保系统按时切换。石景山区还完成了药品试采购,要求各配送企业要保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充足供应。市卫生计生委表示,社区应当根据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的需求合理配药,并及时采购患者所需药品。

另外,基层慢病患者2个月长处方便利也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医改实施后,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四类慢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社区医院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条件包括:

有明确诊断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或门诊/住院病历;
已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和“申请长处方知情同意书”并能遵照执行;
长期服用长处方药品范围内同一类药物,适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或可以2个月内居家用药治疗。

患者满足上述条件后,执业医师会按照规定要求提供长处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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