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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试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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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qiqi 发表于 2017-8-3 10: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的注册工作,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试行)》(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7年8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邮编10053),并在信封上注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命名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szcec@cfda.gov.cn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21日

附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规范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http://www.sda.gov.cn/WS01/CL0782/175130.html
早蕨之舞 该用户已被删除
早蕨之舞 发表于 2017-8-3 13: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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