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21日,东莞、广州、珠海3地食药监局分别发布最新一轮飞检通报,曝光了12家药企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事实,并分别处以撤销GSP证书、责令限期整改不同程度的处罚。
各通告详情如下:
撤证:4家
惠阳一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莞中堂东泊分店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相关规定,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详情如下:
整改:8家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广东一康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向当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详情如下: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珠海市康美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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