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进行生产。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项3项,一般缺陷6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存在的问题
1*.质量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能确保部分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符合质量标准。
二、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不能保证每批次样品的可追溯性,企业无法提供“沁足雅香醋汤浴足液(川G妆网备字2015000854)”(批号:171003)批生产记录。
3*.不合格的物料无清晰标识,未专区存放,实验室内的“透明质酸钠(批号:1506242,生产日期:20150624)”一瓶,保质期1年,属于已过期2年的不合格物料。
三、厂房与设施存在的问题
4.原料仓库缺少温湿度控制设施。
5.实验室未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存储区域或设施。
四、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6.未能提供完整的pH测试仪和超净工作台使用、保养、维修记录。
五、物料和产品存在的问题
7.部分原料未按照物料验收制度验收。
8.缺失部分物料领料记录。
9.部分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