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 系统地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和发放文件。 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
——条款解读 本条款提出了企业应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规程, 并强调质量管理部门应对GMP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检查要点
——典型缺陷及分析 1.典型缺陷: 企业的文件管理控制程序未规定失效文件收回的程序。 缺陷分析: 为保证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防止使用失效作废的文件, 并保证文件的可追踪性, 企业的文件管理规定要涵盖失效文件的收回、归档程序。
2.典型缺陷:岗位记录表格与批准归档的不符。 缺陷分析:记录表格修改后没有按照要求归档,
作废的记录表格没有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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