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条
每次生产结束后应当进行清场, 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遗留与本次生产有关的物料、 产品和文件。 下次生产开始前, 应当对前次清场情况进行确认。
——条款解读 为防止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同品种、规格、批号间发生混淆和差错, 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更换品种、规格、批号时应进行清场, 彻底清理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 清场分为大清场和小清场, 更换不同品种或同一产品连续生产一定批次应进行大清场, 将前一批次产品所用的物料、产品、废弃物、文件、记录等移出, 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按照清洁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彻底清洁; 同产品批次间清场及生产结束当日的清场为小清场, 小清场时将前一批次产品所用的物料、产品、废弃物等移出, 对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表面粉尘进行清洁, 确保目视清洁, 应通过验证确认同一产品可连续生产的最大批数, 并用适当方式进行记录。 本条款在98版规范第七十三条每次生产结束后进行清场的基础上,增 加了生产开始阶段再次检查清场情况的要求, 防止发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检查要点 1.检查是否有清场操作规程, 是否对不同产品、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 同一产品不同批次间清场有不同的要求, 是否规定了同一产品连续生产的最大批次, 是否经过验证, 查看清洁验证文件, 验证最大批次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 2.检查是否有清场合格允许生产的凭证(清场记录或清场合格证), 内容是否齐全, 并有清场操作人和复核人签名, 清场记录或清场合格证是否纳入批记录; 3.检查每工序或岗位生产前是否有对前次清场情况进行确认的要求, 生产前检查记录中是否体现了这一要求, 是否有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4.现场检查: 清场后现场的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是否无上次产品、物料、包装、标识、标签、文件、记录等; 已清洁过的操作间、设备、容器具等是否都有清洁合格和清洁有效期标识。
——典型缺陷及分析 典型缺陷: 同一产品连续生产的最大批次清洁验证资料不充分。 缺陷分析:
清洁验证一般对不同品种间清洁效果进行了验证,
但是由于同一产品连续生产最大批次时间较长,
验证周期较长,
企业未进行此项内容验证或验证资料不充分。
企业应该根据生产周期,
评估连续生产的最大批次和产生的风险,
并进行验证,
防止残留物积累、降解,难以清洁,
造成污染或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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