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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云浮考区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共36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同时开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在线核查对象及方式
核查对象:全科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共36人(详见附件)。
核查方式: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无需到现场提交。
二、公示及在线核查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4日(工作日10天)
在线核查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2日
三、云浮考区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云浮市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云浮市”的考生)的举报,由云浮市人事考试院受理。
受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广东省人事考试云浮基地人才楼二楼)。
四、在线核查内容
报考条件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考条件的函》(粤人函〔2009〕1579号)执行,核查需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的扫描件各一份。
2.符合免考初级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外,还须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扫描件各一份。
3.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扫描件一份。
五、其它事项
1.该考试在线人工核查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登录信息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2.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联系电话:0766-8818280,8818731。
附件: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云浮考区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xls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2020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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