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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关注!这些药品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或将带来销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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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创医药 发表于 2020-4-30 09: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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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公告全文: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

  请相关企业在2021年1月2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另附: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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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品种名单上来看,“处转非”药品具体包括益母草软胶囊、穿心莲内酯分散片、抗病毒胶囊、奥美拉唑镁肠溶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甲硝唑含漱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维生素C咀嚼片八个品种。其中甲类有5种,乙类有3种,双跨品种有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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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仅展示部分(不完整)


该公告一发布,就意味着患者购买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品时,可以不经过医生处方就能从药店买到。那么,对于这些“处转非”的药品,药店人在销售的时候该怎样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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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药品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销售,非处方药顾客可以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对于刚刚“处转非”的药品品种,原来药品包装盒上没有“OTC”标识,对于未启用OTC标识的药品,药店暂时按处方药销售,直到新包装药品到柜,才能摆放到非处方药柜台。


因此,过渡期间,这些药还需要凭医生的处方销售。


其次,此次“处转非”药品中,有5种属于双跨品种。药店人对待这些药品要认真的区别对待。除了按照包装盒上的标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摆放外,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进行销售。


同一种药品,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有的审批的是处方药,有的就是OTC品种,摆放和销售都要区别对待。


据了解,药品从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一般需要长期的临床数据积累,证明该药品在非处方药销售模式下不会出现相关安全性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其流通渠道、广告宣传等形式更为多样。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药品到患者手中的渠道增加,更加容易被买到。“处转非”后,这些药品销售市场和金额肯定会增大。


买药更方便了,就会有更多的患者选择到药店买药,随着而来的,自然就是给药店带来更多的销量。所以这些药品“处转非”,不管是对企业、患者还是药店来说,都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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