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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 关于药师归属感的职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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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00 发表于 2020-7-3 18: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资历尚浅,镇卫生院事业编,药事负责人,主管药师90后一枚,今天跟各位前辈探讨药师的职业归属感问题。(仅探讨一级医院,对二级三级医院知道的不多)如有不当还请包涵。
      众所周知,药师分为两个体系,市场管理局管理下的药店执业药师与卫健委系统的主管药师,不管哪个系统,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就算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也有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作为医院收入(这种收入还不能算作药房销售收入,无法纳入绩效考核导致与其他辅助科室相比被医院领导轻视)。这样与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职责相比较尴尬。虽然本人在医院收入不低,但始终找不到职业归属感,如何让药师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是我最近思考的问题,我的想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开放医院药房,打开封闭模式,参照药店模式实行聘用,发挥医药主管药师与执业药师价值,直接与患者提供药事服务,处方药严格管理,非处方药指导使用,扩大非处方药品种范围(如可将药师指导下的处方药划到非处方药管理范围内)这是针对体外使用药品。
      二是医院药事划出医院,归医保局管理,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合理用药中心),对体内使用药品严格管理。这样能让药师对处方审核,调配权与医生的处方权形成制约,有利于患者生命健康与经济价值。
     三是关于医药医保医疗,说到医药,医疗,不能不说到医保,医保局的作用有二:一是防止中间商(药商)赚差价,倒逼药企更新换代;二是促进医疗单位合理使用医保资金,防止骗保,倒逼医疗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无论是哪一点,药师都能在其找到自身价值。市场管理局只监督管理药品质量权限,对药师的生存状况不上心,甚至针眼闭眼,药师队伍准入不严格导致药师利益直接受损(按药师服务人口配比,专业技术水平,严格管理其实药店药师收入不会低于中型超市);卫健系统更是将医生地位神话,药事管理与处方点评更是视若无睹。药师被分为两个体系实属无奈。
      四是药师队伍本身,要想医药分家,药师必须能独当一面。国家对医生的投入力度,甚至其他辅助医技的培训都远高于药师,而医药企业更多资金作为公关费用,带动销售而不是提升药师水平,药师还在苦苦挣扎于考取不同部门却内容不差的主管药师与执业药师双证。对此,国家加大药师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药师实践水平。
    五是药师的收入问题,第一,药事服务费,患者提供;第二基本药物补助经费,财政从卫健委划到医保局,作为绩效工资;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还没有对文章进行系统整理可以讨论,如有不当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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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00 发表于 2020-7-3 19: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点:药师不能拿药品销售利润,这是原则。基本药物以内实行零差价,无利润,只能拿部分国家基药补助经费;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利润归医生,诊断,处方权毕竟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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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 发表于 2020-7-3 20: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1,以前还有医院药房托管。现在托管被禁了。
2,事业单位改革,都还没完成。缩编都来不及。更不会扩编了。 药监新出的检查员,新招的都只是合同工,无编制。药监新药审批中心,虽然是事业单位,但新招的人大多都只给合同工。
3,医保局倒是整合了挺多的权利。对药师的影响,或者楼主的影响。还得观察。
4,卫健委有个药师法,在折腾卫健委药师和执业药师合并资格证。
5,传说,现在已经有的,医院的药事服务费,收过去是给医院的。不是给药师的。

6,你补充的那点,也就临床药师还能折腾下吧。药店药师不挂钩销售,目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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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 发表于 2020-7-3 20: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321 于 2020-7-3 20:19 编辑

近期的一个贴子,开始吞并执业药师了。卫健委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新版,又来了     http://www.yaoq.net/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转载了新版征求意见稿的新闻。
正在立法的,新药师法可能会,整合吞并执业药师证。整合卫健委和药监的药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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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00 发表于 2020-7-3 21: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3321 发表于 2020-7-3 20:17
近期的一个贴子,开始吞并执业药师了。卫健委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新版,又来了     http://www.yaoq ...

前辈你好!感谢回帖,我确实没考虑到尚未出台的《药师法》,看了一遍意见稿,有以下想法:
1.立法是好的,确定药师法律地位,明确药师法律责任。设立药师节也就等同于我开始提到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合并证书也是好的,提升药师实践水平,而不是重复考证。
2.意见稿里提到,药师服务属于诊疗活动,提升药师收入,这也是好的。也就我提到的,医院药房就得打开封闭模式,直接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药房收入将作为药师绩效考核工资。
3.对《药师法》的也有一些质疑,通过立法,药师在医院的地位究竟如何?大多数医院很现实,要生存要创收,这样有合理用药法定职责的药师在医院的存在很微妙,立个法药师就要分医院收入一杯羹,与医生同享处方权,医院,医生答不答应。
所以我提到脱离医院,成立合理用药中心(主管局暂定医保局),有自己的工资发放体系。合理用药中心的药师纳入医保监管系统,承担法律责任开展诊疗,处方审核调配;制定带量采购计划;用药中心药品由药企集中供应,去掉药品代理环节;患者凭医院处方到中心购药用药。(基本药物经费划拨中心,药事服务费,非基本药物收入归医疗单位)
4.其次,药师能不能拿药品销售收入?如果拿,还是成为小号的内科医生而已。药师的收入要从基本药物经费中获取,这样会最大提倡患者使用685种基本药物,并获得药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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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 发表于 2020-7-4 10: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出资购买药学服务,药师通过用药中心提供药学服务,监管部门给医保局。想法是很好,  但就是短期内只是理想状态。

用药中心不好定位吧,涉及到的相关利益关系太多了。涉及卫健委,药监,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医药批发企业(很多大批发,理论上还是国企),  一但脱离,还对医院周边的零售药店形成竞争关系。

用药中心性质上以后算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现在的事业单位改革,一些单位都改成企业了。 而算事业单位的话,又能给多少编制。要是没有编制的话,那单位还能算是事业单位么……    事业编工资由地方财政负责,公务员工资由中央财政负责。而现在的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是,尽量缩小编制。   连医生的编制,现在新入职的大多给合同工。老人老办法的老编制,都想着给干掉。  还想着新增用药中心这个事业单位的话,不容易。(国内的cdc,疾控中心,都只是个事业单位……)

定位企业的话,又容易被人钻空子。

除非,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走国外的医药彻底分离的形式。医院不设药房。医生诊断疾病后。只能去外面的药房购药。(把医院药房,国企药店,国企医院公司整合成新,用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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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爷 发表于 2020-7-4 12: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有想法,思考探索精神很让人佩服!我作为三乙医院的一条咸鱼没什么理想而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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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1 发表于 2020-7-4 17: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321 于 2020-7-4 17:17 编辑

接6楼,
医药分家,也有多种方案。
简单的话,就现有机构整合。把医院药房,国企药店,国企医药公司整合成新,用药中心。 医院不设药房。医生诊断疾病后。只能去用药中心购药。
但某些医药公司,药店名义上还是国企,已经是股份制企业了吧。涉及相关利益调整。     
作为一票制改革的,配套方案。干脆把国有医药公司,并给用药中心得了。(谁并谁啊....谁主导地位....)。


极端的话。 医药彻底分家。
传说,国外有种医药分离的形式是。医生有权诊断疾病,但无权要求使用何种药物。 只有他们国家的药师,才有权制定药物方案。(传说中,似乎是有这种极端形式的,医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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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00 发表于 2020-7-8 1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3321 发表于 2020-7-4 17:04
接6楼,
医药分家,也有多种方案。
简单的话,就现有机构整合。把医院药房,国企药店,国企医药公司整合 ...

前辈你好,可能我表达不太清楚,重新整理一下:
1.肯定是短期,培养一批能诊疗的药师(能制约医生处方)起码5年8年,所以预计2030-2035年能实现。
2.合理用药中心是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监督指导为主,药监的对象是药品,合理用药中心的对象是处方、病历中的药历。
3.医院里的药房分离是权事分离,空间还在医院,只不过跟社区药店、医院一样有自己独立的法人代表:执业药师,承担法律责任。(改制不是颠覆,无非就是加强处方点评的独立性,重视基层药师的合法地位)
4.与零售药店竞争关系不大,因为药房药店的法人都受医保局合理用药中心监管,靠药事服务费盈利而非销售药品盈利,纳入医保的药房药店,都根据基药销售额获得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从卫健委划出到医保局,在卫健委不会像检验科影像超声科等算你药房收入,不纳入绩效考核,所以工资低的跟收费处一样,只靠不合法的药品回扣补点自尊)
5.与制药企业关系,制定药房药店下一年带量采购计划,利于带量生产;与批发企业关系,审批药房药店当年采购计划。因为处方更为严控,药企统方公关的钱可以省下来(可以说关系更为密切,大多数药师的同学在药企,而非医生,这是药事划出医院药师获得的核心利益与合理地位,部分基层医院采购权还由医生护士兼职,利益受损,不合法不合规。)
6.编制问题,有增量就有减量,不需要太多,购买的是监管服务而非直接的药事服务。聘用制也行,药房药店的可以收药事服务费,又有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只要严格控制门槛,收入肯定比现在要好。
7.财政资金问题,你尽职尽责帮老百姓省的医保钱就可以转为合理用药中心的运行经费。你要是拿药品销售利润省不了医保钱,合理中心就没必要存在。
8.利益问题,不要低估国家改制的决心,从成立医保局,实行带量采购,零差价,医药反腐,药师立法,改变以药养医模式,淘汰仿制药企,两票制,肯定有人失业,有人改行,剩下的都是能真正为患者服务的。利益倾斜到药房药店后,也会有大量精英竞争此岗位,还会有人被淘汰。
纯属个人看法,不到位的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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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W00 发表于 2020-7-8 10: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墨爷 发表于 2020-7-4 12:05
楼主很有想法,思考探索精神很让人佩服!我作为三乙医院的一条咸鱼没什么理想而惭愧

都是同行,一起探讨探讨谋利益,谋生存。二级三级有自己的药事委员会,药学部,硕士科班出生,应该比我们基层医院和零售药店好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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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强大 发表于 2020-10-9 2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静等《药师法》的出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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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030854 发表于 2020-10-31 08: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觉得现阶段基层医院执业药师的工作没那么高大上,别人眼里不过就是个发药的,自己尽量做到不发错药,对药品使用了如指掌,用药注意事项耐心跟患者提醒,维护好系统药品信息、库存等等都已经是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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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xin120 发表于 2020-11-8 21: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之所想亦为吾之所想!提高自身水平,改变药师地位,证明不是基层医疗机构随便一个人就能从事药学工作,药学人员工资不能和后勤工资一样低!任重而道远,吾辈尚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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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妈丫丫 发表于 2020-12-8 19: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基层医院连药师配置的都不够,还有好多护士在带班,领导们都不重视药房,用人更是任意随性,看看乡镇卫生院的用人关系,看看卫生院成员的学历水平。不是他家亲戚就是你家亲戚的。怎么提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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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碟同学 发表于 2020-12-10 19: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的来说,药师地位不高,临床药师现状来说,地位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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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l336 发表于 2020-12-10 19: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院处方每天就二三十张,药师真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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