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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知识] 如何做好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陈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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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伈顧軍 发表于 2010-9-20 16: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晶伈顧軍 于 2010-9-20 16:39 编辑

     小吴经营单体药店多年,是店主也是一名药师,药店管理经验丰富,生意也不错,前不久又获得了医保定点店资格,生意更加红火。最近,该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方便群众购药,决定在全市零售药店配置基本药物专柜,要求专柜内存放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该省基本药物补充品种药品,柜内药品必须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分类摆放,并有醒目标示。而医保管理部门要求医保定点药店的医保目录药品也要设立专柜。由于药店店面限制且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与医保目录药品品种多有交叉,小吴不知道该如何陈列店里的药品,请帮小吴出出主意吧。
       第一:向主管部门反馈
       吴店长所遭遇的“陈列困境”是由于行政主管部门重复执法造成的,医保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药品陈列规则”的时候各自为政,没有考虑到药店的实际情况和已有的药品陈列规定。因此,建议小吴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写出征询函,咨询究竟是按照医保管理部门的陈列要求来做,还是按照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来做。同时还可将问题反馈至药监部门,由药监部门进行协调。只有问清了执行的依据,才能走出药品陈列的困境。
        第二:行使合法建议权
       话题中的情况,在实施基本药物专柜设置的地方可以说是屡见不鲜。面对这种政出多头、重复建设、不利于企业的做法,小吴应该行使自己的合法建议权。可以联合其他药店的业主,向药监部门和医保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统一规定设置“基本药物专柜”,以免药店重复建设,增加企业的负担。
        第三: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医保目录是针对城镇职工群体的,2009版的医保目录由人保部出台,共包含了2151个药品;基本药物目录则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2009年8月卫生部出台的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只有307个品种。对于医保目录中“部分药物只能由参保人员在住院使用时才能报销”以及“按照药品通用名称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不得按商品名进行限定”等规定,使得2009年8月份出台的基本药物目录基础版面临在使用过程中与医保目录没有衔接的困扰,造成有些药品虽然进入了基本药物目录却无法报销的尴尬局面。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不妨学习国外的有益经验,逐步取消医保药品目录,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样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药店药品陈列的难题。
        药店经营者应该知道药品的分类标准与用途,更应该知道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要求的重要性,还应明白经营效益的必要性。考虑到店面小,应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医保药品标牌,在标牌下的药架上一边摆放国家基本药物,另一边摆放非国家基本药物中的医保药品,中间摆放交叉品种。在摆放国家基本药物的药架上醒目位置张贴国家基本药物文字标识。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的药品品种摆放到药店一角,并醒目标识。标示清晰,既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执行了行政机关的要求,更方便了群众购买药品时的选择方向。
        第四:采用“标签标注法”
         无论是国家基本药物还是医保目录所列药品,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专柜摆放的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方便群众购药。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药店,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将本就狭小的店铺再划分若干专柜区域,那样做不但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也违背了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专柜销售药品的初衷。笔者认为,在营业店堂内设置专柜,只要不违背相关原则性规定,药店是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灵活变通处理的。比如,药店可以用打价器打上标签加以区别。药品价签的格式采用“数字+药价”的形式,设定国家基本药物为1字开头,医保目录药品为2字开头,两种都属于的用3字开头。这样既区分出了药品类别,为企业减少了运营成本,也为顾客的购买鉴别提供了方便。
       第五:以药品经营安全为重
       基本药物与医保药品分专柜摆放是当前医药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合理用药的正确举措。针对小吴药店店面限制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严格药品摆放不是目的而是方法,是确保药品经营安全的保障手段之一,鉴于此,小吴可找药监部门和医保部门协调沟通,开设一个较大的专柜,摆放既是基本药物又是医保药品的药品,在这个专柜两侧分别设两个小专柜,分别摆放只属于基本药物目录的和只属于医保目录的药品,这样既能方便群众购药和店员售药,也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刷卡制度。
        第六:鱼和熊掌可兼得
        医保定点资格的取得对小吴的药店意义重大,不仅会直接提升药店的销售,而且会使药店的客流量增大,进而带动相关产品的销售。而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设立基本药物专柜也是出于公益目的,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方便患者买药。笔者认为,因受店面限制及两个目录药品多有交叉,结合小吴药店实际情况,可将两柜合一,严格按照GSP标准进行摆放,并在专柜旁边设置宣传栏将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分门别类进行表格公示,重点标明非交叉的两类药品,使消费者选择药品一目了然。并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七:深入理解药品陈列的意义,做好专柜内的分部陈列工作
       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各地区还可根据本地的用药习惯制定基本药物补充品种。小吴可根据药店店面设两个专柜,分六个部分进行如下陈列:第一个专柜的第一部分陈列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含补充品种)与医保目录品种中交叉的处方药;第二部分陈列交叉品种外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含补充品种)中的处方药;第三部分陈列交叉品种外医保目录品种中的处方药。第二个专柜也分三部分,与第一个专柜陈列顺序一样陈列非处方药。专柜的各个部分用玻璃隔开,用明显的标志标明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含补充品种)和医保目录品种。药店的其他位置则可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分类陈列其他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这样顾客一进店就可清楚地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药品了。
       陈列就是将药品摆放在最能促进销售的合适位置。药品陈列可以塑造药店的形象、体现主旨、反映药店的经营范围和特点。摆放合理、一目了然的陈列不仅能提高顾客选购药品的主动性,还能增加顾客的视觉美,体现药店的素质和档次。
      话题中药店规模不大,为有效利用空间,可以在店内的药品区分别设置“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专柜”和“医保目录品种专柜”,摆放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与医保目录品种中无交叉的那部分药品,另设置一个专柜同时贴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专柜”和“医保目录品种专柜”两种标识,摆放两目录中有交叉的品种,三个专柜内的药品均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层摆放并标示清楚。相信这样的陈列,能有效节约顾客寻找、询问的时间,方便顾客选择。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是本着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促进医药行业与国际接轨而制定的一项法规。药店的药品摆放和陈列理应遵照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然后再根据药品的品类进行细化分类。因分设专柜带来的分类不便,药店如限于营业面积不足,可以考虑柜内按规分类摆放,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口服药与外用药之间做一些简单的隔离,以“柜中柜”的形式完成规定的摆放要求。
        建议小吴可以设置“电子信息查询专柜”,将医保目录药品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名称、主治功效、禁忌、价格等信息输入电脑,有需要的顾客可自行在电脑上操作查询所需的品种。如果能为电子信息专柜配备一名操作员则对许多不熟练使用电脑的老年顾客更为方便。这样,既能节省药店的空间,同时以另一种“专柜”的形式对两种药品目录予以陈列,方便顾客查询用药。
       既要设立基本药物专柜,又要设立医保目录专柜,而且这两种目录又多有交叉,这确是一个难题。如果想要都满足,可以设立一个专柜,用标记法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医保目录药品和交叉目录药品分别做上标记。如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贴上绿标签,将医保目录药品贴上黄标签,将既是基本药物目录又是医保目录药品的贴上蓝标签,这样就一目了然了。如果觉得贴标签太麻烦了,还可以用盖章的方法,如刻一些不同图形的章,分别代表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医保目录药品和交叉目录药品。总之,就是分别做标记,就算都存放在一个专柜也能很快分辨出来。
        由于医保目录药品品种有千余种,基本药物只有307种,基本药物大都属于医保目录药品范畴,小吴可以将医保目录药品设立专柜,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目录中的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类摆放,再按照功能主治或剂型细化分类,然后从中选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在药品外包装上加贴“基本药物”专有标识,这样既做到了专柜摆放,又能做到科学分类。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其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如果消费者不知道哪些药物属于基本药物范畴,就很难买到真正便宜有效的药品。为此,药监部门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配置基本药物专柜,可以方便消费者购买基本药物。
  而医保管理部门要求医保药品实行“专柜管理”,可以让参保人员在购药时对医保药品与非医保药品一目了然,方便参保人购药,促进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合理使用,同时也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这种制度的实行也是有利的。
  虽然由于药店店面限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与医保目录药品品种有交叉,药店的药品陈列确有难处,可以理解,但是,既然设立基本药物专柜和医保专柜更有利于群众,所以,药店还是应该想办法克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因此,药店管理人员在进行药品陈列时可以通过设立“医保药品(基本药物)专柜”和“医药药品(其他)专柜”,这样既满足了设置基本药物专柜的要求,也满足了医保部门要求设立医保药品专柜的要求,而且也方便了群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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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chao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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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chao 发表于 2010-9-25 21: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好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陈列工作?

回复 晶伈顧軍 的帖子

挺不错的资料谢谢
xiao巫婆 发表于 2010-11-2 21: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好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陈列工作?

这帖我收了!谢谢楼主!
药圈 不走平凡路
黑人清清 发表于 2010-11-3 09: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好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陈列工作?

顶你一下.
lwq1120 发表于 2011-1-12 22: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好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陈列工作?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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