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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交流] 关于抗抑郁类药品经营范围的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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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leaflazy 发表于 2010-10-20 09: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抑郁症用药.xls (20 KB, 下载次数: 3)
yaoqgood 发表于 2010-10-20 0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你的目录,如果你在特殊药目录里查不到,就应该是中成药或化学药制剂
 楼主| bioleaflazy 发表于 2010-10-20 0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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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点,我传了附件啊,看不到吗?很奇怪哈,我自己看看
晶伈顧軍 发表于 2010-10-20 10: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很多时候不能将精神药品与抗精神病药物区分开,有时候认为二者是一回事,那么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其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程度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两大类。其中第一类比第二类更易于产生依赖性,且毒性和成瘾性更强。卫生部1996年公布一类精神药品共47种,常用的有咖啡因、利他林、强痛定等;二类精神药品共72种,常用的有安定类和巴比妥类。因此,将其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类别之一(特殊管理的药品还有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精神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左上角均有用绿色标注的“精神药品”字样,以示与其他药品的区别;精神失常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精神活动障碍的一类疾病,治疗这类疾病的药物统称为抗精神病药。根据临床用途分为三类:即抗精神病药、抗躁狂抑郁药和抗焦虑药。其他抗精神病药按一般药品管理和使用。如:抗抑郁药里的:丁螺环酮、阿米替林、氟伏沙明等都还是药品批发企业化学药制剂类别(个人意见,望对你有所帮助)。
 楼主| bioleaflazy 发表于 2010-10-20 11: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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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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