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圈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

查看: 2012|回复: 1

[新版GSP交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局试行标准

[复制链接]
111boy 发表于 2010-12-23 17: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各种药品标准,目前见过的有
•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如:WS3-B-2196-96
•        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  如: WS-10001-(HD-0929)-2002
•        化学药品及制剂  如:WS1-15(B)-89     
•         抗生素药品 如: WS1-C2-0030-89  
•        生化药品  如:WS1-C3-0011-89
•        中药成方制剂保护  如: WS3-Bb-0094-95
另外还有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11542005等,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个试行标准,某品种的试行标准下显示“本标准自2005年6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后面又收到了一个该品种的再注册批件,药品标准仍是原来的标准,这个怎么解释啊?各位圈友(版主曾说这里没有前辈都是平辈的,呵呵)给说明一下吧?
晶伈顧軍 发表于 2010-12-24 11: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了解这方面的资料,但是再注册批件与试行标准有联系,也可以说没有联系,试行标准转正评审是一级一级向上递交,最终有药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目前有再注册批件未必就“必须使用转正标准”,因为这有很多原因,也许是药典委员会未审核通过,再注册批件有各省药监部门审核,但是可以说,下发的再注册批件肯定已递交标准转正申请,也许企业为了防止别的企业申报仿制药所以还用的试行标准,作为经营企业我们没有比较考虑那么多,首先审核一个品种我们审核检验报告的依据是不是与再注册批件是否相同,或者说验收药品说明书质量标准是否与注册批件相同,如果相同我们能否认为它是合格的药品。(个人理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免责申明|删帖申请|药圈 ( 京ICP备18001302号 )

GMT+8, 2024-5-7 05: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