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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交流] 走进GSP之七:门店商品验收与陈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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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11103 发表于 2010-12-31 16: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走进GSP之七:门店商品验收与陈列管理

在《GSP》中,涉及门店验收和陈列的条款有第8条、第9条、第15条~第17条、第58条、第61条、第64条~第66条、第68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8条等。在《GSP》实施细则中,涉及门店验收和陈列的条款有第8条、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51条、第53条、第56条~第59条、第66条~第68条、第70条、第71条等。

对验收和陈列管理的认识
对连锁门店的商品验收,根据GSP的要求,可以简化验收程序。这里讲的简化,可以理解为不需要对商品进行按比例抽验和做验收记录,只需根据总部的配送单据进行商品实物的对照验收并签收商品。对单体药店则必须根据GSP中的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对商品的陈列管理,重点是解决商品的分类摆放问题,譬如说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必须根据规定进行分类陈列。

制度和职责
连锁门店的验收管理制度要点:
1、依据和作用;
2、验收的人员规定;
3、商品验收的要求;
4、商品验收中质量问题的处理;
5、验收单据的保管规定。
连锁门店陈列管理制度要点:
1、依据和作用;
2、商品陈列的基本要求;
3、商品陈列的检查和维护;
4、商品陈列的注意事项。
在连锁门店的验收职责中,主要突出验收责任人和相关手续的完备以及配送单据的保管规定。在商品陈列中,主要强调分类陈列和对日常商品陈列工作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工作流程
简要的验收工作流程可以用以下图示:
验收合格的商品可以参考以下的图示进行陈列:
注意事项:
1、对连锁门店,一定要对照配送单据进行验收并履行签收手续;
2、对验收中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连锁门店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3、商品陈列的关键是分类摆放。

验收的质量管理要求
1、连锁门店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验收工作;
2、连锁门店不得自行购进药品,其经营所需药品必须由总部的配送中心配送;
3、门店在接受配送药品时,可简化药品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应根据配送单据对照药品实物,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以及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并在配送单据上签字;
4、配送单据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2年;
5、门店对总部配送的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执行双人验收的制度;
6、门店在药品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的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做好记录;
7、门店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上柜陈列。

陈列的质量管理要求
A: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要求
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法药品;
2、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企业验收合格的药品。
B:药品陈列的要求
1、陈列药品必须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
2、药品类别标签必须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3、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4、危险品应用空包装陈列;
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
6、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7、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不得在常温下陈列;
8、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C: 药品陈列检查的要求
1、对陈列药品实行按月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2、适时对陈列药品的摆放位置进行调换和调整,防止药品包装变旧、泛色影响销售;
3、对陈列药品环境卫生按时进行检查,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常见问题解答
Q:门店药品验收中出现哪些情况属于质量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下列情况均属于门店验收中的质量问题:
1、商品实物与配送单据的项目不符。门店在接受配送药品时,验收人员应根据配送单据对照药品实物,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以及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如果在逐一核对中发现其中的商品实物与与配送单据有不符,除了数量按实数签收外,其余情况均属于验收中的质量问题。
2、药品有效期低于3个月的。
3、配送运输中破损造成的商品污染。
4、商品原包装短少。
5、商品包装出现变色、变形等影响陈列和销售的。
门店在验收中发现以上情况,应拒收商品,及时将出现的情况上报总部质量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

Q:对于连锁门店,商品分类陈列的具体做法是如何操作的?

A:对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业务经营的许多方面都实行了统一管理,商品分类陈列也不例外,结合GSP的要求,企业也应当对于所有门店的商品分类陈列提出统一的管理规定。一般的做法是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门店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分类陈列的规定和本连锁企业门店规模的不同提出不同分类陈列要求,可以根据销售额将门店分为大、中、小店,再按不同规模的门店制定不同的分类陈列标准。对于大店可以在分类上划分的细一些,对于小店可以划分的粗一些。可以先按功效和用途进行划分,再按剂型进行上柜(架)摆放,对于不同的剂型可以通过柜台(货架)的分层陈列来解决。
对于中西药品是否在一起陈列,这要看门店的规模和当地的销售习惯。一般来说,门店规模大,中西药品可以分开陈列,门店规模小,中西药品可以合在一起陈列。为了便于顾客选择药品,也可以将相同用途和功效的中西药品放在一起陈列,但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陈列。
对于门店商品陈列,总部的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一方面可以帮助门店解决商品陈列中的具体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门店的商品陈列体现出连锁的统一管理要求。

Q:拆零药品的陈列应注意哪些问题?

A:有些药品由于其生产的最小包装无法满足门店的销售需要,因此门店必须根据顾客的需要对这些药品进行拆零销售。这部分药品尽管不多,但在陈列上必须符合要求。门店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处理拆零药品的陈列:
1、必须在门店设立专门的拆零药品专柜;
2、所有拆零药品必须放在拆零药品专柜里陈列;
3、拆零药品的原包装必须保留到本批拆零药品全部销售完后方可处理;
4、拆零药品应做好拆零记录,拆零记录应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拆零单价、拆零起迄时间和营业人员等内容。

Q:门店陈列商品的检查应当如何进行?

A:根据GSP的要求,连锁门店可以不设仓库,门店的商品基本上都陈列在柜台和货架上,因此,门店陈列商品的检查工作对确保店内商品质量就尤为显得重要。对于连锁门店,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陈列商品的检查工作。
1、日常检查。要求营业员每天在商品补货,陈列商品位置调整和例行的环境卫生工作时对商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发现商品有质量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报告,同时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撤柜并做好记录。
2、月(季)度检查。由门店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店内陈列商品进行检查,一般可以按照月度三分之一,季度全部检查的方法进行。月(季)度检查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3、总部抽查。连锁总部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门店的商品进行抽查。对于门店陈列商品的抽查可以考虑选择一些重点品种,如常销品种、滞销品种、重点经营品种和质量易变化的品种等。






6心想事成 发表于 2013-5-28 09: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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