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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不能再打“药”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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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鱼头 发表于 2009-11-20 23: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化妆品命名指南》的意见函,其中明确提出带“药”的字眼将不能在化妆品名称中出现。而记者昨天走访本市部分药店和商场发现,含有违禁字眼以及暗示治疗作用的化妆品不在少数。

  化妆品标称有治疗作用

  昨天,记者首先来到本市一家大型药房。一进门左边一排整齐摆放着的日化用品映入眼帘,其中一款洗发水在外包装明确写着“中药精华”防止脱发,还有的化妆品写着“中药祛痘”、“祛疤痕”、“消炎”、“活血”、“防敏”。随后,记者走访了本市某大型商场,看到化妆品专柜中有的标着“修复妊娠纹”、“中草药配方”、“瘦身”,甚至某国际一线品牌还在化妆品包装上标着看上去很高科技的“数码美白”字眼。

  消费者迷惑是药还是化妆品

  那些写有“药”字的化妆品究竟属于药品,还是属于化妆品呢?采访中记者随机询问了多位消费者,他们表示不大清楚,不知道这些标着“中药”、“抗炎”字眼的产品到底是药还是化妆品。记者采访中看到,一些小药店中不少化妆品都是放在非处方柜台里面。一位手中拿着“中药香皂”的李小姐表示,这个包装上写着中药配方应该就有药用成分吧。还有一位曾经购买过这类商品的消费者称:“感觉上药房出售的化妆品比商场出售的更安全、更有效,何况上面还标有‘中药’,好像更让人信赖。”

  一位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店里销售的作用于皮肤的产品,有药品也有化妆品,但更多的还是化妆品,药品都有“药”准字号。化妆品企业有的更愿意在药店里销售,药店也只是代售而已,并非药店里的化妆品有什么不同之处。据了解,除了普通化妆品,还有像染发、脱毛、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但都属于化妆品范畴。

  国家将明确化妆品违禁字眼

  在《化妆品命名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处方、药、药方、药物配方、药物制剂、药物、医、医疗、医治、诊断、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在化妆品包装上被明令禁用。“药”字的禁用,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是“药”字禁用,那么与药相关的一些词汇显然被牵连。最突出的就是“中草药”、“中药”以及其它约定俗成含“药”字的名称。而“汉方、汉草、天然植物”等词语,却不会受到影响。诸多以中药、中草药和药材名字等为产品命名、将此作为一大卖点的产品,将不能再打“药”字概念。此外,新规定中还明确,时下流行的“裸妆”、“数码”、“红外”、“瘦身”、“减肥”等词语也不能出现在化妆品名称中。特殊用途化妆品禁止宣称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和对其含义的解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禁止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即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作用。


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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