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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A类不良反应 、药品B类不良反应、药品C类不良反应 的区别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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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 发表于 2011-6-1 15: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近日有不少朋友问起A类不良反应 、B类不良反应、 C类不良反应 的区别所以就把这些内容发上来,其实执业药师考试教材上也有的。


1 概述

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上市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 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s, DID)是指因药品不良反应致使机体某(几)器官或局部组织产生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而出现的一组临床症状和体征,即程度严重的不良反应导致机体器官、功能发生障碍则称为药源性疾病。它不仅包括药物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所发生的ADR,而且包括超量、误服、错用及不正常使用药物所引起的疾病。


● 不良事件/不良经历 (adverse event/adverse experience;AE)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疗事件,该事件并非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

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目前WHO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B、C三种类型,各自特征如下:

A类不良反应:

● 可以预测

● 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有关

● 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有关

● 发生率高,死亡率低

● 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继发反应等。

B类不良反应:

● 难以预测常规毒理学不能发现

● 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无关

● 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无关

但对不同的个体来说剂量与不良反应的发生无关

对同一敏感个体来说药物的量与反应强度相关

● 发生率低,死亡率高

● 可分为药物异常性和病人异常性

特应性(idiosyncrasy),即一个人所具有的特性,特有的易感性,奇特

的反应。

C类不良反应:

● 背景发生率高

● 非特异性(指药物)

● 用药与反应发生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

● 潜伏期较长  如妊娠期服用乙烯雌酚,子代女婴至青春期后患阴道   腺癌。

● 反应不可重现  如某些基因突变致癌,畸胎的发生。有些机理不清,尚在探讨之中。


2  A类不良反应

2.1  与药物的常规作用密切相关

2.2  剂量相关  因而是可预期的

2.2.1  过度作用(over offect) 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效应。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效应是治疗作用,即适度地调节机体功能,使趋向正常。但有时候也会出现过强的效应,而致不良反应。

2.2.2  副作用(side effect) 当一种药具有多种作用时,除治疗作用之外的其他作用可认为是副作用。

2.2.3  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 毒性和副作用较难区别,习惯则按反应程度的轻重不同而定,一般情况下,毒性是指可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反应。

2.2.4  首剂效应(first-dose response) 某些药物在开始应用时,由于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较强烈的反应。

2.2.5  继发反应(secondary reaction) 由于药物作用而诱发的反应,如二重感染,缺乏维生素B引起口腔炎,缺乏维生素K易诱发出血,以及Reye综合症等

2.2.6  停药综合症(withdrawal syndrome) 由于骤然停药而引起的与原来药物本身作用相反的效应。

(5)和(6)不是药物的直接作用所致,但也属已知,故为与A类相关反应。

3  B类不良反应

B类不良反应可进一步分为两类: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和变态反应3.1  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Pharmacogenetical ADR)

药物代谢的一般规律:

药物(活性物) 代谢物(非或低活性物)

若由于遗传原因的酶不足而影响了上述反应,即导致药物作用强度改变。如药物的N—乙酰化反应:




此药口服后5/6通过首过代谢灭活,只有1/6药物进入循环起作用,缺乏此酶者可发生强烈的降压反应(英国人8%;中国人1~2%)。相关药物有美托洛尔、去甲替林、苯乙双胍。

3.2  变态反应的一般规律

3.2.1 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机体接受抗原到抗体形成需要一定时间,即“潜伏期”。在抗体未充分形成前,重复用药可不发生过敏。

3.2.2  机体处于致敏状态下,再次用药可迅速发病,有时候则经多次用药或用药几天后发病。

3.2.3  过敏反应发生后停用致敏药物,轻则迅速消退一般愈后良好(使用抗过敏药可加速消退);重则可遗留后遗症或救治不及致死。

3.2.4  致敏性可终身不退。重复用药可重现原来症状或加重。接触变应原次数越多,反应越重。

3.2.5  相同结构的化合物可出现交叉或不完全交叉过敏。

3.2.6  药物的过敏反应常可由皮试法测知(在机体内已形成充分抗原条件下)但也有时不符。


4  不良反应的预防

4.1  A类不良反应的预防

由于剂量或血药浓度过高所引起,影响因素有:

4.1.1  药物选择

● 妊娠哺乳及儿童用药的特殊性

氨基糖苷的耳毒性:国内50%以上的聋哑儿童有母亲怀孕期或出生后使用本类药物史。本类药物不可用于滴耳。

● 对胚胎有强烈毒害作用的药物应禁用。有的药物在体内滞留期很长:

利巴韦林>1月    维A酸:1~2年    普萘洛尔:50天

有些药物男方也需禁用:氯丙咪嗪

● 禁忌症:慎用、注意事项

● 不良反应史

4.1.2用法

剂量:剂量降低可避免或减轻ADR。

途径:禁止静脉小壶给药的药物有氨基糖昔、林可霉素类等(可肌注和静滴)

Vit B12不可静脉给药。

按照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

根据血药浓度监测(TDM)作剂量调整

4.1.3  药物相互作用

阿司咪唑(息斯敏;A)、特非那定(敏迪;B),在体内经肝药酶代谢,并用酶抑制剂(红霉素,酮康唑、依曲康唑、环丙沙星等)可使它们的血药浓度异常升高而致毒性反应——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措施:

降低剂量A.一次3~6mg(不可超过10mg),B.30~60mg

禁与酶抑制剂联用西沙必利(C):与上两药相同。

非索非那定(fexofenadin)为B的活性代谢物,不受酶抑制剂的影响,苯丙醇胺(PPA)的副作用也与剂量相关,美国己停用,我国暂停;英国禁止大剂量使用。

4.2  B类变态反应的预防

4.2.1  是由药物引起的与抗原一抗体结合有关的不良反应,体内是否有足够的相应抗体是发生反应的必要条件。

4.2.2  体内的抗体由抗原刺激生成(不断刺激下可增多)

● 前次用药未发生反应(但生成了抗体),下次用药即刻产生反应。

● 用药前体内无抗体,但在用药过程中由于药物(抗原)的不断刺激,生成抗体而发生反应(甚至在停药之后若干时间发生反应)

因此,认为曾经用过此药不发生反应而本次也不会发生反应的认识不完全可靠。

4.2.3  过敏反应表现不一,轻重差别很大,与进入机体抗原的量和抗体水平有关。增加抗原用量或体内抗体增多,都会加重反应。

4.2.4 剂量不相关性是指与常用剂量的大小不相关,而与抗原的数量则显示密切相关。

4.2.5  多种药物联合应用发生过敏反应,应注意鉴别。


5  过敏反应的预防(具体措施)

5.1  过敏反应的发生与治疗剂量无关(与过敏原的用量相关)。一般不能用降低剂量防止。

5.2  问清过敏史很重要

如过去没有发生过敏反应则可用。但不能认为完全保险,有可能前次不发生反应,但本次使用发生反应,也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反应;

5.3  交叉过敏反应常见:如青霉素族与头孢类抗生素即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

5. 4 皮试的价值

体内有致敏抗体者:皮试(+)

体内无致敏抗体者:皮试(-),但如为特异体质,皮试本身即己使机体致敏


6  药物不良反应的治疗原则

6.1  毒副反应(A类反应)

6.1.1  与用药单位时间剂量(给药速度)密切相关

6.1.2 血药浓度监测(TDM)有助诊断和救治

6.1.3 降低剂量,停药或促使药物消除可使大多数的A类反应减轻或消失。

6.1.4  严重中毒反应或后遗症则分别情况用解毒药、拮抗药或对症治疗。

6.2  变态反应

6.2.1  轻症  停止接触变应原后很快恢复。

6.2.2  重症必须救治

抗过敏疗法基础药物: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

对症治疗:哮喘—β2激动药、激素吸入

休克:首选药物为肾上腺素,补液扩容,升压给氧等。

6.2.3  TDM一般无助诊断

6.3  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

TDM可帮助诊断,应测原药/代谢物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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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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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晴 发表于 2011-6-4 22: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用了,谢谢啊
412473896 发表于 2011-8-25 11: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太有用了,谢谢啊
鉐吢 发表于 2011-8-25 12: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忒有用了,顶下。。。。。
codysheng 发表于 2011-10-16 11: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培训的时候正好可以转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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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鑫雨 发表于 2011-10-19 09: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本上有的。但看看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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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748439 发表于 2011-10-22 23: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是精华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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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l 发表于 2011-10-23 04: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学习,谢谢,好知识一定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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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355472 发表于 2011-12-24 17: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keyikanyikan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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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医校 发表于 2011-12-24 18: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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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美 发表于 2012-1-24 16: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用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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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 发表于 2012-2-2 20: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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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di 发表于 2012-4-24 21: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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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z821 发表于 2012-4-24 22: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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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雅婷 发表于 2012-4-28 08: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原来还有这样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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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延骁 发表于 2012-6-9 12: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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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cm 发表于 2013-3-3 12: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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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知方觉 发表于 2013-3-12 21: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业药师考试的内容,得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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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_ml 发表于 2013-3-13 15: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啊啊 ,学习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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