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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设备、器械、原辅料] 执业药师地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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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jun 发表于 2009-4-6 17: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uojun 于 2009-4-6 18:21 编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意见(全文)
摘录: 加强药品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注意:一改往常“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明确是执业药师。
乔桥 发表于 2009-4-6 18: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明天会更好~~
挥手之间 发表于 2009-4-8 21: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未来不是梦!
落叶知秋 发表于 2009-4-12 12: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做梦吧,还是又在没事说说看呀
yh0825 发表于 2009-5-5 22: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且看具体如何实施吧,别又是空欢喜一场!
钟小生 发表于 2010-12-2 20: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钟小生 于 2010-12-2 22: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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