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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学习心得] 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后继续教育是否每年都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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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富豪 发表于 2011-12-25 18: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标题: 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后继续教育是否每年都要参加?
    咨询内容: 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后,注册之前是不是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比如2010年取得资格证,2015年才准备注册,是否就需提供从10年到15年这5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另外,刚取得资格就注册(即同一年度内)需要继续教育学分吗?
所属省份:北京市
   答复内容:1\刚取得资格就注册(即同一年度内)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学分;2\从10年到15年后申请注册需要提供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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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极性 +10 收起 理由
jiao138 + 10 谢分享,很多考到证的都不知是否要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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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tang08 发表于 2012-10-18 14: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后面再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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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weili 发表于 2012-10-18 10: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的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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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華仔/:+ 发表于 2012-9-19 21: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QQ:3816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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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華仔/:+ 发表于 2012-9-19 21: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我的执业药师(西药)机器码是:6148554779022。能请您帮我做个注册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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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o138 发表于 2011-12-25 19: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楼主说的,我证没注册出去,现在都每年有继续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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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h 发表于 2011-12-26 10: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都需要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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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 发表于 2011-12-26 10: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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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缘梦 发表于 2011-12-26 11: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证书是全国通用的,每个省份都像北京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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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布衣 发表于 2011-12-26 1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有相关规定,看一下吧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SFDA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通知印发,自2003年12月20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病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第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是针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

  第四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执业药师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和便利条件。
  执业药师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应遵循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围绕提高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药学服务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继续教育,倡导开展网络教育。
  执业药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地点。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审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荐培训教材;
  (三)负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资的业务培训,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国际和国内学术研究与交流;
  (四)指导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二)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四)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
  (五)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
  (六)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技术业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
  (二)组织专家按大纲要求评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根据需要编写有关培训教材;
  (三)遴选、确认和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和面向全国的选修内容;
  (四)利用有效、经济、方便的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部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
  (五)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报送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

  第十条 凡是从事药学教育五年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能授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具备规定的施教机构基本条件的,可以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培训。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执业药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执业药师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必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第十三条 选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第十四条 自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行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
  自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参加研讨会、学术会,阅读专业期刊,培训,学历教育,讲学,自学,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或总结,调研或考察报告等。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可根据实际灵活多样,可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面向全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的申请、遴选、确认及管理见附件1。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学分授予细则见附件2。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分类、形式、学分、考核结果、日期、施教机构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由执业药师本人保存。

  第十九条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

  第二十条 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形式实施必修、选修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施教机构出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见附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此证明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登记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收回。

  第二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确认,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内容、选修内容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注册机构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为依据,考查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施教机构收取学习费用必须合理,应减轻执业药师的经济负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取消施教机构资格。

  第二十五条 执业单位应为执业药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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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 发表于 2011-12-29 11: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请教下,执业药师每年的注册费是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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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xin09 发表于 2012-2-23 21: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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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p06 发表于 2012-2-23 21: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学分每年一定要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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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p06 发表于 2012-2-27 18: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拿到证每年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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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布衣 发表于 2012-2-27 18: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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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花粉 发表于 2012-2-29 15: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复杂,现在考过了,成了鸡肋。第一次学习是不是一定要现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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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g1968 发表于 2012-4-15 19: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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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peng 发表于 2012-4-22 11: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下脚印,之后慢慢看看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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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sangju 发表于 2012-4-23 14: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
上海在注册时要提供之前连续3年的继续教育,没的话是不能给予注册的。
因此还是不要漏掉的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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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hg_0_2001 发表于 2012-4-25 08: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参加,否则不能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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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qinglou 发表于 2012-6-11 14: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鸡肋啊。。。在医院工作有这个证跟没有没区别,反而每年还要为学分劳心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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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 发表于 2012-6-11 17: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据说拿证第一年不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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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tv 发表于 2012-6-11 18: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参加, 第一年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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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膛猪佬 发表于 2012-6-15 1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窝火啊 ,那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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