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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资讯]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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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鱼头 发表于 2010-4-23 02: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药学资格证书卫生部门不承认,浙江省以外省份不承认!
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6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4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2年;
    (5)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一般五到七月份,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近年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报名公示专题报告(见附件2),于7月7日至9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点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同时对照报考条件还须提供相应的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公示专题报告报考中级资格者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复印件,签署审查意见后盖章,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需将审查后的报名表整理,按我中心的统一要求,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前将报名序号用电子版报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务部,《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考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设置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13868895693 发表于 2010-4-23 07: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药监系统的
baojin 发表于 2010-4-23 08: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真垃圾。别的省都可以用到那里不行
Black_2k 发表于 2010-4-23 14: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别乱攻击。。。。。。
古寒 发表于 2012-5-23 14: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浙江省药学(初、中级)考试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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