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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资讯] 福建省龙海市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现场确认所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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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ey 发表于 2013-1-12 22: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漳州市卫生系列职改领导小组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漳卫职改〔2013〕1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根据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等要求收集材料。

二、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元月16日,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上传个人数码照片,打印《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卫生局审核确认。要求另提交与申报表的相片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和文件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考生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文件要求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2013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须提交社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本人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因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或上一级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需提交从事现阶段岗位满2年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起新招聘(含在编在岗、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进入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执业医师资格为临床、口腔类别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2009年起,进入乡镇卫生院本、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以及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专业考生均须提交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网上报名经单位审核后,卫生局现场确认时间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为元月14日前,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为元月15日下午及元月16日。元月17日经市公务员局审核后,报漳州市卫生局。逾期不予受理。

九、报名费:收费标准依据文件规定初级200元(每科50元),中级280元(每科70元),由龙海市卫生局代收后统一上缴漳州市卫生局。

十、其他事项

①取得学历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②在岗自聘人员报考须附我局准入批复,花名册与在职人员分开填报。

③学历应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省外高、中等成人医学院校毕业生应附本市教育部门招生计划花名册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把关。

④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所室报考人员由我局医政科初审,并附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⑤编外人员、民营机构须经档案存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⑥申报表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考前(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相片背面需注明单位及姓名,并粘贴在报名表右下方。)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学历材料复印件(就读成人大中专、本科学历的人员必须提供电子学历;跨省就读成人大中专、本科学历的人员必须提供当年入学的招生花名册及电子学历)
4.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护士资格证书和执照复印件(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专业的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必须提交)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有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试点单位需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中级的考生必须提交)。
7.民营医疗机构(含诊所、卫生所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复印件按取得相应证件的顺序进行装订,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证书原件(身份证用复印件即可)请用中号信封装好,在背面写明单位、姓名、报考专业级别、提交原件名称和份数等信息,一并带到市卫生局审核,待市公务员局、漳州市卫生局经办人员核对后再发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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