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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信息] 20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4月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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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 发表于 2009-4-8 09: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辽 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26日-7月27日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8日查看详情>>
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9月22日-10月11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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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5日9:00—5月29日17:00  查看详情>>
注:交费及报名确认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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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4月4日8:30至4月19日18:00
报名网址: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0月6日至10月15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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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4月12日至5月12日 
资格审查时间:4月14日至5月14日
缴费时间:4月15日至5月15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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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网上报名方式:2009年5月22日-2009年6月12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2009年6月9日-2009月6月12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0月8日
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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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网上报名方式:2009年3月25日—4月25日,在www.ynrsks.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这三个网站这一进行网报 
现场报名方式:省直、昆明市及全省其他州、市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考试管理部门自定,但截止时间均为2009年4月2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通过网报网站自行打印准备考证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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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5月22日↑TOP
现场审核时间:2009年5月20日-5月23日(9:00~11:00,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
药学类:
(1)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愚园路1088弄48号)(2)复旦大学药学院(医学院路138号)
中药学类: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零陵路518号15号楼8楼)
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
领证时间: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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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9:00-5月14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5月12日-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9:00—10月16日17:00
成绩查询公布时间:12月18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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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网上缴费时间:3月23日─4月2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0月12日至17日 
成绩查询公布时间: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成绩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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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网上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30日 
现场终审时间:5月11日至5月1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即10月12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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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工作从4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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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报名时间:5月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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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北  2009年5月27日至6月1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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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团网上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24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4月22日-4月24日(每天上午10:30-1:30 下午3:3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字〔2009〕33号

关于2009年度全国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8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直考区”,各市(州)考生可根据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9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直考区报名的考生,到省职考办3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3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经济 13元/人 每人72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以下简称)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考务费每人32元。
审计 13元/人 高级每人172元
中、初级每人96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资产评估师(含珠宝) 13元/人 每科44元。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安全工程师 13元/人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8元,其他3科每科44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1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价格鉴证师 13元/人 每科61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设备监理师 13元/人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56元,其他3科每科48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1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城市规划师 13元/人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每人120元,其余3科每科60元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2001]52号 同上
执业药师 13元/人 每科44元。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造价工程师 13元/人 每科43元。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企业法律顾问 13元/人 每科44元。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土地登记代理人 13元/人 每科48元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2001]52号 同上
国际商务师、外销员 13元/人 国际商务师每人92元。外销员笔答每科46元,外语口语每人22元。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备  注
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 9月4日 下午:2:00— 5:00  
资产评估     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9月5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 4:30   
财务会计
9月6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 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价格鉴证师 9月4日 下午:2:00— 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9月5日 上午: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6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 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安全工程师 9月5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务必注意:1、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必须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试部门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9月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分析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5日 上午: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务必注意:1、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4、该科共6道题,均为必答题。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9月6日 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国际商务、外销员 9月12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外销员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外销员从业,英、俄、日、法)     各科试卷(不含口试)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做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考后收回。
    外销员《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9月13日 上午: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执业药师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审计 10月18日 高级:
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 5: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高级为主观题。中、初级为客观题。
    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中、初级: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 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5:00
城市规划实务
造价工程师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经 济 11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土地登记代理人 11月14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11月15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经济 中级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中专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不限 大学专科 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 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初级 不限 高中以上 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审计 高级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大学专科 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 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硕士学位 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博士学位 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中级 不限 大学专科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大学本科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初级 不限 高中以上学历 不限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工程类 大学专科 工作满5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大学本科 工作满3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一、非经济、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通过经济、会计、审计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办法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工程、经济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已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经济法》科目;已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 (珠宝类) 珠宝评估相关专业
(含地质) 大学专科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5年。
大学本科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3年。
第二学士学位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类执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门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两个科目的考试。网上填写报名表时报考级别按考5科填写。
    二、《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两个科目考试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联系,电话:010-84273641,网址:www.cas-gjac.org
    三、《珠宝鉴定与分级》考试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主管机构联系。电话:0431-8974594; 010-82022019、84275411。国家主管机构网址:www.chinatt315.org.cn  或 www.ngtc.com.cn。考试相关事宜登陆中评协网址:www.cas.org.cn
注册设备监理师 工程技术专业工程师 中专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大专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本科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硕士以上学位 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师 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取得大专学历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科学历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双学位或研究生班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外销员 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 中专以上学历 不限
    一、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考试。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报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的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中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大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本科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经济或相关专业 大专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本科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 大专 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本科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一、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 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 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 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价格鉴证师 经济、法律专业 中专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7年
大学专科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5年
大学本科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3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1年
相关专业 博士学位 不限
    一、通过国家经济、会计、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6年。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办法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三、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 中专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7年。
大专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5年。
本科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3年。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一、取得其他专业毕业的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1年。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专业 本科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大专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本科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大专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上述专业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博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二、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土地登记代理人 理工、经济、法律 大学专科毕业满6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毕业满4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硕士学位满2年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每2年为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考试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2、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 本专业 中专(80年底前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大专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通过评估的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博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相近专业 大专(82年底前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博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报考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 1984年(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 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 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及培训事项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电话:0431-88591803、88591802。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培训资料事项与省标准研究院联系,电话:0431-85233257。
    (三)国际商务考试教材及培训事项与吉林省国际商务学校(原吉林省对外经济贸易干部学校),联系电话:0431-87022778。
    (四)执业药师考试教材及培训事项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2761607。
    (五)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中)直单位考生教材和培训,由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联系电话:0431-85265083、85265082,各市州考生请与当地审计局联系。
    (六)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培训事项与省经贸委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431-82716859、88904527。
    (七)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46514。
    (八)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及培训事项与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431—88919919(教材)、88952109(培训)。
    (九)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和培训事项与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431-87620115。
    (十)土地登记代理人培训由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431—88525172。教材征订可与国家直接联系,电话:010-64194907。
    (十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征订:国家资格考试在线网址:http://www.oeoe.net.cn。联系电话:024-23964455。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3楼领取;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七、工作要求
    1. 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狠刹考场腐败歪风,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假证件、替考、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作弊考生,一律按人事部3号令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考试 考务 通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4月3日印发
----------------------------------------关于安排2009年度执业药师

陕西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9]16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5月4日至5月27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需单位盖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7日(假日除外)。

经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06、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47652)。驻西安地区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三资企业和非国有单位的考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后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9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考务费。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5、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教材培训

20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及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34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34号)


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关于安排2009年度执业药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9]16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5月4日至5月27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需单位盖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7日(假日除外)。

经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06、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47652)。驻西安地区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三资企业和非国有单位的考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后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9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考务费。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5、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教材培训

20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及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34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34号)


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兵团2009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2009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开始报名
                      
[ 作者:佚名    点击数:508    更新时间:2009-3-19    文章录入:thd2t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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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24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4月22日-4月24日

(每天上午10:30-1:30   下午3: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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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壳戒指 发表于 2009-4-8 09: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的报考时间怎么还没通知啊?等待中^^^
285482372 发表于 2009-4-9 2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的还没开始吗
wjl001 发表于 2009-4-10 08: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的好迟啊
wwkeeq 发表于 2012-3-19 09: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别人回帖我跟着怎么回,目的是积极性。可是看了这贴的回帖,我不会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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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947496 发表于 2012-3-20 14: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执业药师考试最早报名,4月9日到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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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发表于 2012-3-29 10: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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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21 发表于 2012-4-14 15: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wwkeeq 发表于 2012-3-19 09:14
看别人回帖我跟着怎么回,目的是积极性。可是看了这贴的回帖,我不会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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