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确保购货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采购采购人员的资格合法,证明文件有效。需对购货单位提供的法人委托书及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二、销售部门业务员负责接收与本人销售业务关联的购货企业或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对采购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 三、质管部对购货企业采购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的内容包括: A、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原印章或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B、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采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书应当打印并载明被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D、授权委托采购的品种; E、采购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还应提供收货人员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F、授权委托书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当年)。 五、对新开发的购货单位,本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应进行现场核实,质管部对购货单位的采购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六、对直接上门进行药品采购的购货企业采购人员在进行资质文件审核的同时对购货单位提供的委托书及采购员身份证明进行审核,也可与供货单位直接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七、对已有业务关系的购货单位更新采购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以文件审核为主。 八、购货单位采购人员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新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经审核确认后由质管部对购货单位采购人员信息进行更改。 九、购货单位提供的委托书或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应终止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