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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编辑时间:2014/03/25 】 【打印信息】 【收藏信息】
皖食药监人秘〔2014〕98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4年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和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度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及组织实施
2014年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组织,省执业药师协会具体承办。
所有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均需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申请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
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
(一)面授继续教育
1、培训班时间及班次安排
期次
时间
人数
培训对象
地点
1
4.17(周四)-4.20
300
执(从)业药师
合肥
2
4.24(周四)-4.27
300
执(从)业药师
合肥
3
5.13(周二)-5.16
300
执(从)业药师
合肥
4
5.20(周二)-5.23
300
执(从)业药师
合肥
5
5.27(周二)-5.30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6
6.5(周四)-6.8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7
6.12(周四)-6.15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8
6.19(周四)-6.22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高研班
7.1(周二)-7.4
400
高级管理、执业药师
绩溪
9
9.11(周四)-9.14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10
9.18(周四)-9.21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11
9.25(周四)-9.28
300
执(从)业药师
合肥
12
10.28(周二)-10.31
300
执(从)业药师
合肥
13
11.13(周四)-11.16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14
11.20(周四)-11.23
300
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
合肥
2.有关注意项
拟参加执业药师面授继续教育的学员(包括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请于6月底前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申请面授继续教育,并选择相应的班次。未申请或班次不符的学员均不能参加当次的培训。
参加面授培训学员请务必携带IC卡,尚未办理IC卡的学员可在面授培训班报到时办理。
面授继续教育班统一安排就餐,费用自理。
请广大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根据工作情况,合理选择班次。2013年考试合格人员报到时间为一天,其余班次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到时间均为半天,由于报到时间短、任务重,请广大学员予以配合和谅解,并做好时间安排,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参加所申请的班次培训。
(二)网络继续教育
申请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30个课件,每课件1.5学分,修完10个课件满15学分即为合格,其余课件作为自修内容。
4月中旬开始开通网络课程,届时请大家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查询课程是否开通,并安排时间学习。若一周后网络课程仍未开通,请及时与网教联络处联系,电话:0551-63710078,联系人:赵老师。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4年4月中旬至2014年12月15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课件并完成考试。学习完成后学员登陆个人管理系统打印学分模块自行打印学分,外省执业需纸质学分卡的学员请到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各涉药单位在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方面,给予时间和经费等方面保障。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联系(联系人:杜老师 0551-63710076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注:网络教育技术服务支持由合肥广思博施科教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联系电话13856954248。
http://www.ahfda.com/info/link.aspx?id=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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