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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多与监管力量薄弱的矛盾,晋中开发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通过“严格选聘、明确职责、落实待遇、加强管理”,在17个行政村聘用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积极发挥 “千里眼”“顺风耳”作用,有效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严格选聘。选聘工作由开发区社管处牵头,村委会推荐人选,统一培训,统一招聘,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及所在村委意见确定是否续聘。
二是明确职责。协管员主要负责管辖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及时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对有异议的行政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提高待遇。为提高工作积极性,从2014年起,协管员报酬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200元。
四是加强管理。开发区社管处、食药局与协管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每月底召开协管员工作例会,及时督促并了解其工作情况。将19个协管员分成8个小组,协同开展工作,既解决了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又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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