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圈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

查看: 787|回复: 0

[法律法规]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工作人员八条禁令

[复制链接]
哟西 发表于 2014-4-24 09: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旨在严明廉政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提升队伍形象。

  一是严禁参加行政相对人出资的娱乐、健身、旅游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消费活动。

  二是严禁本人及家属违规投资入股食品药品企业或插手、干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严禁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违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或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是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取行政相对人的劳务费、顾问费、咨询费,以及由行政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是严禁泄露食品药品企业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

  六是严禁以说情、打招呼、利益互换等方式干扰行政审批、审评认证、检验检测和稽查执法。

  七是严禁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或刁难、粗暴对待行政相对人。

  八是严禁铺张浪费、接受或安排超标准接待、工作日中午饮酒。

  对违反“八条禁令”规定的,根据错误事实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责令辞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免责申明|删帖申请|药圈 ( 京ICP备18001302号 )

GMT+8, 2024-5-4 21: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