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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新闻] 宁夏开展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鱼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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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uhao 发表于 2014-5-21 09: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预防食用河豚鱼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经营河豚鱼的通知》,在全区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禁止经营河豚鱼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各地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宣传教育,银川、中卫市借助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字幕滚动播放、印刷宣传彩页和发布食用河豚鱼消费警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对食用河豚鱼危险性的认识;固原市在人群聚集的广场设立咨询台、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大力宣传食用河豚鱼的危险性,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银川市与84户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不制售河豚鱼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对初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单位进行了追踪复查,防止违规经营河豚鱼行为,巩固了专项检查成果,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各地还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管,一旦发现制作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立即举报,严厉查处,确保公众饮食和生命安全。

专项监督检查中,全区共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2754户次,发布信息5000余条次,印刷宣传材料2800份,银川市对4家涉嫌经营河豚鱼的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采购、加工制作河豚鱼。目前,这4家餐饮服务单位对未售出的河豚鱼做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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