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服务事项名称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服务类型 备案
审批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申报
所需
材料 1、 封皮。
2、 目录。
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内含12类表格)。
4、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年度报告表(根据本单位生产或经营类型选择填写)。
5、 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7、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证明。
8、 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证明。
9、 法人身份证。
10、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危化资格上岗证书。
 
 
办事
程序 1、 企业自行提出申请,在区安监局领取申请表。
2、 法人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取得资格证。
3、 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4、 准备所需材料(一式三份,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5、 申报材料,区安监局进行审查。
6、 审查合格后发证。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