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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经常出台政策后,各省市出台土政策进行拆招,最经典的就算老百姓大药房发明的远程审方,近两年很多省市都在效仿。如福建、江苏等省市。目的是解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配备问题。原因在2012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有提到:
(五)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注:“十二五”规划的起止时间:2011-2015年。
当年在药圈,药学人员对这一消息,相当兴奋。感觉闻到了春天的味道。接着老百姓大药房就对其进行了拆招,想出了远程审方,理论上每个药店都有执业药师审方。有些省市更是20个连锁门店,只需要增加一个执业药师进行审方!
也是为了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吧,执业药师报名、考试大放水。国家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打算今年让执业药师数量达到60万,也就是2015年执业药师将有18W药学相关人员通过执业药师。从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执业药师起,到2010年,执业药师资格人数才达到185692万。而今年一年,就可能达到之前14年努力的成果!
甘肃天水可能药学人员比较少,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天水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到:
二类零售企业应当配备1名执业药师,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者配备1名主管药师和1名药师(含从业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分别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或者配备1名主治医师和1名药师(含从业药师)以上职称的医学和药学技术人员,分别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二类零售企业:经营范围为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不含胰岛素)、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药品以外的处方药、非处方药及中药饮片;
为什么是主治医师?不知道这条规定是怎么样讨论得出的,难道是因为天水市大部份药店是各医院主治医师所开?当然这个是我个人猜测。像这样的细则一出台,估计甘肃省其它市也会效仿。不过这条实施细则有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13年5月31日前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认证工作。
但又写着: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2013年5月31日前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在五年内都可以使用主治医师替代执业药师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天水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原文:
http://www.tssfda.gov.cn/tztg/tz/2015/0722/979.html
看了后,药学人员的你有何感想,欢迎回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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