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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 食药监总局发布28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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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中人 发表于 2015-12-30 19: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企业停止经营的公告[/align
](2015年第284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有关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的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0日

http://www.sfda.gov.cn/WS01/CL0087/140160.html



中原浪子 发表于 2015-12-30 21: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停止营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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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邪黄药师大人 发表于 2016-1-5 18: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快会出台后续补救措施,不会让其真正停业或取消,毕竟是自己“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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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 发表于 2016-1-5 20: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J就是做做样子而已 当不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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